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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井泉 【文匯網訊】據財新網報道,一直位處風口浪尖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下稱國家食藥總局)即將迎來新帥。據多方確認,原國務院副秘書長畢井泉將任國家食藥總局局長。
從2008年3月起,今年60歲的畢井泉一直擔任國務院副秘書長一職。他是黑龍江省慶安縣人,漢族,中共黨員。畢井泉1971年參加工作,大學學歷,經濟學學士,曾在國家物價局、國家發改委多部門擔任價格管理和經濟貿易工作。
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經濟學教授劉國恩對財新記者表示,人事調動並不重要,如果有完善的體制做保證,那麼個人化的調整是沒有太大意義的。
「我們應該關注和推動體制改革,而不是把希望寄托在個別人身上,希望通過人事變動來實現一些東西,是很可悲的。」劉國恩說。
國家食藥總局改革猜想
按《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國務院組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主要職責是對生產、流通、消費環節的食品安全和藥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等。上一輪機構改革後,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相應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隊伍和檢驗檢測機構,都劃轉到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新帥入駐引發業內普遍關注。多位企業方人士對財新記者表示,大部制時期,國家食藥總局成立之初,國家高層和業界都曾對其抱有厚望,但實際上,國家食藥總局在近年來少有作為,高層換人可能寄有重托。
也有觀點認為,在國家行政體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國家食藥總局作為涉及國計民生的重要部門,一些矛盾長期尖銳,得不到解決,如新藥審批速度太慢、食品藥品安全問題頻出等,換人意味著改革在即。
也有業內人士根據畢井泉的履歷推測,畢井泉長期在國家發改委工作,並有價格管理經驗,或許此次調任將有助於新一輪藥品價格調整的啟動,並加強與國家發改委之間的聯繫溝通,國家食藥總局在藥價管理體系方面將有所涉及。
是非之地
國家食藥總局不僅涉及經濟發展、行業標準和企業競爭,更是涉及國計民生的重要部門。其主要負責食品藥品法律法規草案的起草,負責制定食品行政許可的實施辦法並監督實施,負責組織制定國家藥典等藥品和醫療器械標準、分類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食品藥品安全問題的稽查處理和應急體系建設,負責制定食品藥品安全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國際交流與合作等。
多位業內人士對財新記者表示,國家食藥總局手握新藥審批大權,包括制定各類行業標準,建立藥品管理制度和體系等,成為諸多食品藥品企業的「攻堅之地」,面對的利益鬥爭和權錢誘惑都非同尋常,是一個公認的是非之地。
截止發稿時,國家食藥總局網站上領導欄中的現任國家食藥總局局長仍是張勇。今年62歲的張勇乃漢族,河北平山人,1953年9月生於北京市,1974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具有長期在國家計委和國務院的工作經驗,並在上任之前三年就任國務院食品安全辦主任、黨組書記,具有食品安全管理經驗。2013年3月起,張勇任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局長、黨組書記。
業內普遍認為,張勇在任期間,食品安全問題得到較為明顯的改善,全國沒有爆發嚴重的大面積食品安全事件,但在藥品管理方面,國家食藥總局變化較小。
在此之前,涉及爭議的局長為數不少。2014年8月12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前局長、現國家藥典委常務副主任委員邵明立就遭到湖南省紀委預防腐敗室副主任陸群的實名舉報,稱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為利益集團代言,2005年前後,國家藥典委把中國南方地區「金銀花」更名為「山銀花」,把金銀花作為山東「忍冬花」的專用名,導致南方花農利益受損。
事後國家食藥總局指出,關於中藥材收載入《中國藥典》的審定過程,屬於國家藥典委員會承擔的專業技術事務,由其組織多位相關專家組成的專業委員會獨立評審確定。針對該次反映的金銀花問題,已請國家藥典委員會如實向社會做出負責任的相關情況說明。
在藥品監管歷史上,最重要的標誌性事件就是鄭筱萸案。2007年5月,國家食藥總局由藥監局更名後的第一任局長鄭筱萸因受賄罪被判處死刑。 1997年6月至2006年12月,鄭筱萸擔任國家醫藥管理局局長、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期間,為8家製藥企業在藥品、醫療器械的審批等方面謀取利益,先後多次直接或通過其妻、子非法收受款物共計折合人民幣649萬餘元。
在全國範圍統一換發藥品生產文號專項工作中,鄭筱萸批准降低換發文號的審批標準,導致部分藥品生產企業使用虛假申報資料獲得了藥品生產文號的換發,其中6種藥品竟然是假藥。事後統計,僅在2005年,通過審批上市的新藥超過10000種,氾濫的新藥批號散佈在企業手中,成為中國仿製藥質量低下的重要原因,至今仍影響深遠。
附:畢井泉簡歷
1978.03——1982.01,北京大學經濟系學習,獲經濟學學士學位
1982.02——1984.09,在國家物價局工作
1984.09——1987.08,國家物價局農產品價格司綜合處副處長
1987.08——1989.03,國家物價局農產品價格司綜合處處長
1989.03——1994.03,國家物價局價格規劃司副司長,綜合司副司長
1994.03——1995.11,國家計劃委員會價格管理司副司長
1995.11——1996.10,國家計劃委員會收費管理司副司長
1996.10——1998.06,國家計劃委員會工農產品價格管理司司長
1998.06——2001.07,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價格司司長
2001.07——2003.04,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經貿流通司司長
2003.04——2005.09,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經濟貿易司司長
2005.09——2006.01,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秘書長
2006.01——2006.06,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黨組成員兼秘書長
2006.06——2008.03,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黨組成員
2008.03——,國務院副秘書長、機關黨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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