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高施倩 杭州報道)《浙江省社會養老服務促進條例》日前在浙江省十二屆人大三次會議通過。這是自2001年以來浙江省首次在人代會上立法,也是國內首部由人代會通過的社會養老服務地方性法規。該條例將於3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王永昌介紹,到2013年底,浙江省60歲及以上老年人為897.83萬人,占總人口的18.63%。預計到2020年,老年人口將達到1186萬人,占總人口的24%左右。高齡老人、失智失能老人、空巢老人逐年增多,社會養老服務需求日益增強。
居家養老和機構養老是社會養老服務的兩種基本形式,據統計,截至2014年底,浙江省共有社會養老床位數42萬餘張,其中機構床位31.2萬張,每千名老人擁有機構床位約33張。居家養老是目前絕大多數老年人的首選,居家養老服務的對象目前佔了老年人總數的96%左右。
去年,浙江首次實行養老機構公建民營全省統一招標,已有34家公辦機構開展公建民營,床位數近7000張。浙江省民政廳廳長尚清表示,浙江今後將重點發展居家與機構相融合的社區養老、醫療與養護相融合的健康養老、數據與服務相融合的智慧養老、市場與政府相融合的產業養老、物質與精神相融合的文化養老。2015年新建城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5000個,新增養老機構床位2.8萬張,並推動老年活動中心建設、養老服務質量評價、養醫結合服務規範等標準化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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