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1月中旬開始,香港警方陸續以「組織及召集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煽動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的罪名拘捕「佔領」行動的核心人物,「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學聯」秘書長周永康及副秘書長岑敖暉,「佔中三子」戴耀廷,朱耀明等陸續被「預約拘捕」。他們紛紛拒絕保釋,最終被開釋,警方表示:律政司最快三月頭即會檢控首批預約人士,之後就會展開第二輪「預約拘捕」行動;對於釋放的人員,警方保留追究權利。
2月1日,《明報》在副刊專欄刊發文章《住在珠海﹕香港崇尚的是那個年代的美國民主?》,批評「佔領」行動的核心人物不顧大部分民意,一意孤行。文章指出,「香港的情況是正在建立民主制度,中央政府同意香港可以進行一人一票選舉特首,是擴大民主權利,參與『佔中』運動的一方是對此不滿,爭取他們認為「更大、更多」的民主權利。」
文章稱,「佔中」分子陸續被逮捕,他們紛紛拒絕保釋,大有美國民權運動期間著名口號「jail, no bail」(寧坐牢,不保釋)的影子。他們可能認為被送上法庭是特區政府不公義的做法,但他們對公義的定義,很可能是有選擇性的相信美國某個時期的公義,殊不知他們崇尚的美國式公義,也是需要長時間、不斷妥協與爭取,才能達到「真公義」。
美國巡迴法庭1月28日撤銷對九個黑人(友誼九人組)半個世紀前的所有控罪與裁決,法庭內旁聽席的250人起立鼓掌20秒。法庭推翻的是54年前的判決,當時美國還在實行種族隔離政策,反抗運動風起雲湧,九名南卡萊羅納州的黑人青年,事先張揚要到餐廳的白人席靜坐,在場等候的警察立即拘捕,法庭以踐踏罪(trepassing)判處被告100 美元罰款或30天苦工監,他們選擇坐牢以擴大影響,同樣做法而繫獄者不知凡幾,這就是(jail, no bail)的由來。
文章指出,種族隔離政策下,學校、醫院、巴士等所有設施都區分白人和有色人種區,上世紀六十年代黑人爆發反抗運動,最終迫使美國取消隔離政策,但這不是一帆風順的事情,更不是一蹴而就的成果。「美國早在1868 年就通過全民投票法案,所謂全民投票,就是不分種族、膚色和民族都有投票權,但事實上,該法案通過不到兩年,就有了第15憲法修正案,限制黑人的投票權,直到1920年婦女才有投票權,1924年印第安人才有投票權,1965年黑人才有投票權,雖然如此,隔離政策還留有尾巴,直到1968年才通過平等居住權法案,禁止白人限制黑人搬進他們的社區。順帶一提,英國的全民投票也是循序漸進的,男性以及30歲以上的女性1918 年開始,30歲以下的女性要十年後才有投票權,1972年才給予少數族裔投票權。」
文章指出「佔中」分子的做法不公允,只是為了個人私利,爭取他們認為的「更大、更多」的權利。香港的情況是正在建立民主制度,中央政府同意香港可以進行一人一票選舉特首,是擴大民主權利,參與「佔中」運動一方是對此不滿,爭取他們認為「更大、更多」的民主權利。
美國國情與香港政改不同
文章續指,當時大部分的美國人認為種族隔離政策是公義的,否則有關法律不會維持95年才被推翻,而香港的情況是,目前大部分民意認為全國人大常委會的8.31框架是可以接受的。還有一個不同的地方是,美國實行聯邦制,各個州享有所有的權力,自願放棄部分權力給聯邦(中央)以換取國家的統一,而中國是由中央自願賦予部分自治權力給香港特區,不存在剩餘權力問題。
「佔中」分子以至泛民,他們爭取的「真普選」或者「真民主」,應該是指目前,起碼是1965年後美國實行的真正全民投票制度,但在此以前的難道就不是美國式民主?而當美國全民投票通過的第15憲法修正案,難道不是以美國式民主制度通過的嗎?
「佔中」分子和泛民認為對參選者施以部分限制就不是真普選,那麼,香港大部分人也有理由擔憂,以他們認為的真民主,將來會不會限制去過內地,或者在內地暫居港人的投票權,不要忘記,英國在實行全民投票後,也限制過不在本土居住的國民的選舉權。
當美國開始實行全民投票制度時,白人男性以外的國民是沒有投票權的,當時的有色人種或者女性,可能也在反對「袋住先」,但不能阻止有投票權的白人男性用民主程序通過有關限製法案。泛民認為美國式民主是普世價值,不考慮任何外來的東西都會有水土不服的因素,這是他們的選擇,但總不能有選擇性的相信,只相信美國經過多年不斷修正的結果,而選擇性忘記美國式民主的爭取過程;只相信美國式民主目前的狀態,而選擇性的忘記美國曾經有過大多數人讚成不公義法例的歷史。
民主不能照搬 也不是一蹴而就
經過反覆試驗證明是普世價值的東西,把它學過來,可以少走彎路,或名之曰走捷徑,菲律賓走了捷徑,印度也走了捷徑,結果怎樣?全盤西化在中國提出來也有百年歷史,但始終不被接受,中國不願意照抄所謂普世價值,並且擁有對香港的管治權,不希望香港全盤西化,但又願意讓香港試試這種西方模式,至於接納多少,排除多少,已經有了決定,香港人不可能以七百萬人口的城市,迫使全中國接受,這是沒有道理的。
文章稱,美國建國將近200年才實行全民投票,中間也有所反覆,香港回歸17年,不能夠走完人家兩百年歷程。
現在擺在泛民議員面前的,是一個可能比美國一百年前還要民主的普選方案,如果你們硬要說只能接受目前美國的制度,阻撓香港實行2017年普選特首,那麼,你們在10年、20年後,仍然會坐在輿論法庭的審判席上,永遠不會得到平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