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華商報》報道,在單位和親屬不知情也不在場的情況下,韓城礦務局下峪口地區公墓裡的28座因公犧牲、殉職的職工墳墓被強行挖開。昨日上午,華商報記者前往調查,因公犧牲的田孝春的女兒田女士哭泣著說:「親屬不在場就開挖親人的墳墓,這讓活著的後人情感上咋能接受啊!」
墳墓被挖
親屬第四天才知曉
韓城礦務局下峪口地區公墓位於龍門鎮渚北村108國道旁,佔地約10畝。1978年10月,礦務局為安葬歷年來在煤礦生產中因公犧牲和殉職的職工專門徵用的,這裡先後安葬了100多位因公犧牲、殉職以及部分因有工傷自然亡故的職工。
昨日上午,華商報記者在事發地看到,地面的墳頭已經被推平,荒土中零星散落著棺材板、墓碑和磚塊。
墓地附近鐵路道口看守工郭女士說,2月1日有挖掘機開進公墓,挖開墳墓把屍骨運走了,挖了3天才挖完。
田女士告訴記者,她父親田孝春1974年5月在一次礦井事故中不幸犧牲,被安葬在公墓裡,隨後這塊地被礦上徵用。
「2月4日,聽說礦上的公墓被人挖了,我們這些親屬趕緊去看,發現包括父親在內的28座墳墓被挖開,屍骨也不知去向。」田女士哭著說,「看著被挖開的墓坑,我們當即蒙了,隨後就報了警。」
當地政府
去年底張貼了遷墳通告
昨日上午,韓城市公安局龍門派出所值班民警文軍偉說,4日下午,派出所接到報警並到現場調查,後得知開挖公墓與征地有關,遂告知家屬先與鎮政府協商,協商未果後再走司法程序。
韓城礦務局退休職工何先生告訴華商報記者,他們親屬找到龍門鎮,反映了3天還沒有得到正面答覆。
據瞭解,在2014年12月23日,龍門鎮政府曾在韓城礦務局局機關和一些礦務局的住宅小區,張貼了一張通告稱:「擬在龍門鎮108國道東西兩側,各建40餘畝的綜合服務區。凡在國道兩側的墳墓,務必在12月23日至12月31日,全部自行搬遷,如有延誤,後果自負」,落款為「韓城市龍門鎮人民政府」。隨後,這則通告也在韓城當地媒體刊播。
看到公告後,田女士和一些職工親屬們找到礦務局反映,礦務局礦區工會也與龍門鎮聯繫,協商遷墳事宜。其間,一些因工傷自然死亡的職工墳墓,先後被親屬自行遷走安置,28位因公犧牲、殉職的職工墳墓因親屬不同意遷移政策,未能遷移。
協商未果
28座墳墓被強行挖開
昨日上午,韓城礦務局礦區工會副主席張守學告訴華商報記者,礦區公墓主要是安置因公犧牲、殉職的職工,這些人都是對國家建設有貢獻的人,不能說讓遷移就隨便遷移,應當重新選址、妥善安置。他們與龍門鎮和渚北村多次協商,但一直沒有協商好。
龍門鎮黨委副書記白俊輝說,征地建設綜合服務區是市上的工作安排,地表附著物清理由渚北村來完成,遷移公告發佈了多日,媒體上也刊登了,但礦務局與鎮上一直沒有協商出結果。
渚北村村委會主任衛青林告訴華商報記者,挖墳是村上組織實施的,從1日開始進行,3天裡先後用挖掘機挖開了31座墳墓和土包,只有28座有屍骨。整個挖墳過程他們都拍了錄像,清理一座收集好屍骨並編號,然後重新安置在另一塊坡地上。對於龍門鎮和渚北村的做法,有親屬認為,遷移墳墓跟安葬一樣,應選個日子,祭奠後遷移安葬,這樣不僅是對死者的尊重,也能慰藉後人的心靈,親屬不在場就被強行挖開,誰能保證親人的屍骨不會弄錯。
目前,韓城礦務局、因公犧牲殉職的職工親屬與龍門鎮就此事仍未達成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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