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鳳凰網報道,日前,一則關於「深圳企業微信公共號稱淘寶偷稅5萬億,杭州警方跨省辦案」的消息在網絡上引起巨大爭議,連日來不斷發酵。2月8日上午,涉事的深圳迪蒙網絡科技公司在北京召開新聞發佈會,向媒體介紹情況。
迪蒙公司:員工被帶走問話3小時
據當事人迪蒙公司員工向東順介紹,2月5日下午5點左右,3名警察來到迪蒙公司,稱要對微信事件進行調查,警察將他帶到深圳公安局經偵分局後問話3小時。
向東順稱,在問話過程中,兩名操外地口音的杭州警察對其「拍桌恐嚇」,並「威脅」說:「像你們這樣的企業,阿里分分鐘弄死你們。」,並聲稱要將其帶回杭州。其中一個警察接了一個電話,隨後一名身著淡綠色衣服的男子進入審訊室,強迫其在筆錄上簽字,被向東順拒絕。
迪蒙公司董事長向雋稱,自己曾要求查看兩名杭州警察的警官證,對方掏出警官證後,他要求記下他們的警號與名字,但被拒絕。其後,他要求查看相關文書,警察「掏出一張印刷體介紹信晃了一眼,公章只看到半截」,他要求對介紹信拍照,也被拒絕。
向雋隨即向媒體曝光此事,媒體記者在公安局門口等待。晚上9點左右,兩名警察和綠衣服男子離開公安局後,向東順在迪蒙公司員工陪同下離開。
律師:杭州警方行為不具有正當性
負責此案的律師周澤對媒體表示,杭州警方在偵辦此事時,在實體與程序上都存在不合理的地方。對商業信譽的保護,是中國法律體系中是有三重法律保護的——民事、行政、刑事法律,三者層層遞進。公權力在行使時要格外謹慎。杭州警方作為國家公權力機關,應當判斷此案是否有構成刑事責任的要件,此案中卻看不出來迪蒙公司有捏造事實並對阿里產生極大損害,杭州警方行為在實體上是不具有正當性的。
而在辦案過程中,杭州警方有一些很不正常的現象。根據規定,公安機關在辦案時應當身著制服,出示證件和必要的手續;在辦案時也不應當考慮與案件無關的因素。在本案中,杭州警察身著便衣,警官證與介紹信也是粗略晃過,而且將迪蒙公司的人事資料帶走,此資料與微信公共號發的文章並無聯繫。
回應為何批阿里逃稅5萬億
事件發生後,阿里巴巴在官方微博上表示,迪蒙公司公共微信號發表的《淘寶阿里偷稅5萬億,超過100個國家GDP》等文章對其商業信譽造成了傷害。發佈會上,多名媒體記者對迪蒙關於「阿里偷稅5萬億」數字來源提出疑問。
向雋回應稱,迪蒙公司是根據淘寶、天貓、聚划算、支付寶等「阿里系」的數據進行分析,得出相關結論,數據皆是公開的,不存在捏造事實的行為。「14年來,阿里累計交易總量超過100萬億,每年近10萬億。營業稅率在5.5%左右,如果是增值稅在17%,因而每年僅營業稅就應交5000億,加上企業所得稅、員工個人所得稅,14年遠超5萬億。」
向雋多次表示,自己是廣東省電子商務協會副會長,長期關注電子商務行業的發展,對此領域瞭解比較多,此次事件並非迪蒙公司自我炒作。
杭州警方:依法調查損害商業信譽案
2月8日下午1點10分,杭州警方官方微博發佈消息稱,2月3日,杭州警方接淘寶(中國)軟件有限公司報案稱,該公司發現名為「淘金地」的微信公眾賬號發佈了「淘寶阿里偷稅5萬億,超過100個國家GDP!!!」一文,引起社會公眾高度關注,嚴重損害了該公司的商業信譽。
杭州警方接到報案後依法予以受理。經初查,「淘金地」微信公眾賬號與深圳市迪蒙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有關。依照辦案程序,2月5日在深圳警方的協助配合下,對相關人員依法進行了調查詢問。
此前,有媒體致電杭州警方詢問辦案人員信息遭拒,對方稱「不方便核實警員的身份信息。」
阿里巴巴:迪蒙公司誹謗已報案
2月7日,阿里巴巴集團安全部在官方微博上發佈消息表示:長期以來,深圳市迪蒙科技有限公司多次在微信平台上對淘寶品牌及公司高管個人進行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的惡毒攻擊、誹謗,以及對商業聲譽進行貶損。對此,淘寶(中國)軟件有限公司已進行了證據保全,並就其中《淘寶阿里偷稅5萬億,超過100個國家GDP》等格外惡劣的謠言和誹謗信息向公安機關報案。
通過查閱迪蒙公司官方微信「淘金地」,記者發現其公共號曾多次發表對阿里巴巴持否定態度的文章,如1月30日《淘寶不滅亡,中國不富強》,1月31日《阿里神話破滅,淘寶災難開始!》,2月1日《淘寶阿里偷稅5萬億,超過100個國家GDP!!!》,2月3日《真相揭秘:馬雲淘寶的危機在哪裡?太可怕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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