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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兆君 【文匯網訊】據中新網2月10日報道,黑龍江省紀委對外發佈消息,原黑龍江省政協副巡視員許兆君、原黑龍江省農墾北安管理局黨委書記許先珠,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黑龍江省紀委已對上述兩人分別進行了立案調查,經查,曾任兩地市長、市委書記的許兆君涉嫌非法持有槍支。
根據10日公佈的黑龍江省紀委的調查,許兆君在任職伊春市長、市委書記及雞西市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反組織人事紀律,違規為親屬謀取私利;大額財產來源不明;與他人通姦;非法持有槍支。
據黑龍江省紀委通報,許兆君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其中受賄、大額財產來源不明及非法持有槍支問題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審議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許兆君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同時被黑龍江省紀委公佈的原黑龍江省紀委對省農墾北安管理局黨委書記許先珠也因嚴重違紀,並因受賄、貪污問題涉嫌犯罪,被處以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許兆君簡歷
許兆君,男,漢族,1955年9月生,黑龍江雙城人。1973年4月參加工作,1978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研究生學歷,黑龍江大學哲學碩士,哈爾濱工業大學管理學博士,博士生導師。
1973.04-1975.12 雙城林場知青,團支部書記
1975.12-1977.03 省測繪局地形大隊工人,團支部書記
1977.03-1980.03 黑龍江大學哲學系哲學專業學生
1980.03-1980.06 黑龍江大學哲學系教師兼78級政治輔導員
1980.06-1981.09 北京大學哲學系進修
1981.09-1983.10 黑龍江大學哲學系教師兼80級政治輔導員
1983.10-1987.10 省委辦公廳綜合處科員、副科級、正科級秘書
1987.10-1989.08 省委辦公廳副處級、正處級秘書
1989.08-1992.12 肇東市委副書記兼政法委書記
1992.12-1996.11 省經濟貿易委員會副廳級專職委員
1996.11-1998.11 省經濟貿易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1998.11-2003.06 佳木斯市委副書記、常務副市長
2003.06-2008.02 伊春市委副書記、市長,伊春林管局局長
2008.02-2008.02 伊春市委書記、市長,伊春林管局局長
2008.02-2011.06 伊春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1.06-2011.07 中共雞西市委書記
2011.07-2013.09 中共雞西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3.09-2015.02 黑龍江省政協辦公廳副巡視員(副廳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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