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山西省委原常委、秘書長聶春玉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報道,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紀委對山西省委原常委、秘書長聶春玉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聶春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收受禮金禮品;與他人通姦。
聶春玉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其中受賄問題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聶春玉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與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聶春玉簡歷
聶春玉,男,漢族,1955年7月生,山西省侯馬市人,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研究員。1973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6年10月參加工作。
1973年9月入阜新礦業學院地測系測量專業學習;
參加工作後歷任侯馬市委宣傳部通訊組幹事、市委辦秘書,團市委副書記,高村公社黨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省委政策研究室工業處幹事、副處長,地縣處副處長、處長;
1992年9月任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1997年1月任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兼農業產業化辦公室主任;
2000年10月任省政府經濟研究中心主任、黨組書記;
2001年6月任省政府改革與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黨組書記;
2003年1月任呂梁地委副書記、行署專員(期間:2003年9月至2006年7月在中央黨校函授學院在職研究生班政治學專業學習);
2004年2月任呂梁市委副書記、市長;
2006年2月任呂梁市委書記;
2011年1月任省委常委、統戰部部長;
2013年2月,山西省委常委、秘書長。
山西省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白雲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紀委對山西省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白雲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白雲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收受禮金。
白雲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其中受賄問題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白雲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與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白雲簡歷
白雲,女,漢族,1960年12月生,山西五台人。1979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6年12月參加工作,中國人民大學工商管理學院工商管理專業畢業,碩士研究生學歷,工商管理學碩士學位。
1976.12--1979.05國防科委廿基地通訊總站衛生隊衛生員;
1979.05--1984.09雁北軍分區後勤部衛生科衛生員、護士;
1984.09--1986.05朔縣縣委宣傳部黨教科副科長;
1986.05--1986.09平朔礦區工委幹事(期間:1984.09-1986.07在雁北師範專科學校幹部專修科學習);
1986.09--1988.06平朔礦區工委團委書記;
1988.06--1989.01朔州市委籌備組組織組工作;
1989.01--1990.04共青團朔州市委負責人;
1990.04--1993.03共青團朔州市委書記;
1993.03--1997.12團省委副書記(期間:1994.09--1997.07在中國人民大學工商管理學院工商管理專業在職碩士研究生學習;1996.09--1997.01在中央黨校進修二班學習);
1997.12--2001.02團省委副書記、黨組副書記;
2001.02--2003.03團省委書記、黨組書記;
2003.03--2003.06待安排;
2003.06--2004.02呂梁地委副書記(正廳級);
2004.02--2006.02呂梁市委副書記(正廳級);
2006.02--2006.04陽泉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2006.04--2009.04陽泉市委副書記、市長;
2009.04--2012.01陽泉市委書記;
2012.01--2013.01運城市委書記;
2013.01--2013.02山西省委常委、運城市委書記;
2013.02--2014.08山西省委常委、統戰部部長;
九屆、十屆省委委員,省十屆人大常委,八屆省政協常委。十二屆全國政協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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