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鍾俊峰 古寧 廣州報道)香港人能當上治理東江水系的「河長」助理嗎?正在召開的廣東兩會上,廣東省長朱小丹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對強化跨行政區域河流污染聯合治理提出要落實推行「河長制」,引發了人大代表的熱議。東莞人大代表周廣榮就建議稱,為了避免「河長制」流於形式,要由下游區域的行政長官來當這個「河長」。
發源於江西贛州、流經河源、惠州、東莞的珠江支流東江,哺育了珠三角東岸從廣州、深圳,一直到香港這一大片東江流域。周廣榮表示,東莞人民對東江污染治理都很關心,為了避免「河長制」流於形式,最好不要由省市上級相關部門官員來當「河長」, 而應該讓最關心河流治理效果的下游區域基層行政長官來當,這樣才能最大程度地調動工作積極性。廣東省人大代表羅沛強作為東莞市東江水務有限公司董事長,由於職業關係,長期以來也非常關注東江水系的污染治理工作,非常贊同「河長制」要落到實處,要真正地把工作抓起來,他透露其實以前也成立過一個針對東江水系治理的委員會,但是後來卻少有人知道這個機構了,希望現在加強跨行政區域河流污染聯合治理能見到成效。
周廣榮建議,應該通過立法,賦予「河長」對上游流經區域行政長官的評價權、彈劾權和處罰權等一系列匹配的設置和權限,如果沒有這些配套的機制,是很難讓「河長制」真正發揮作用的。據瞭解,「河長制」其實是由江蘇省無錫市首創,2008年,江蘇省政府決定在太湖流域借鑒和推廣無錫首創的「河長制」,現在,江蘇全省15條主要入湖河流已全面實行「雙河長制」,每條河由省、市兩級領導共同擔任「河長」,一些地方還設立了市、縣、鎮、村的四級「河長」管理體系。
「河長」並不是目前行政序列中的官職,從兄弟省市落實情況看,更像是握有實權的區域行政長官掛的一個「虛銜」,而「河長制」能否收到實效,關鍵是能否可以有一個對治理效果進行考核的機制。香港作為與東江關係度非常緊密的下游城市,香港淡水供應都來源於「東江-深圳供水工程」,據2011年的《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對東江水源污染防治工作調研總結報告》就透露,2010年東深工程的直接經濟效益就包括了來自香港的30億港元,那麼是否可以有機會做做「河長」助理呢?如果也能擁有對上游流經區域的治理效果話事的權力那就最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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