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信息時報報道,日前,中組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聯合下發通知明確,3月1日起,我國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和事業單位中的正、副縣(處)級女幹部,以及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退休年齡將延至60周歲,但這一規定並不具有強制性,本人可以申請年滿55周歲時自願退休。記者昨日從有關部門瞭解到,目前該通知文件已下發至廣東省。此外,新政策實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原則,已經退休的女幹部不再追溯。
據瞭解,目前一名廣東省省直機構的正處級幹部每月的收入(財政工資+崗位津貼)大約為1萬元左右,儘管目前機關事業單位正在進行養老制度並軌改革,但其總體原則是改革後總體待遇不降低,按照目前現行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後其待遇保持在在職收入的85%左右這一標準,也就是退休工資約為8500元左右。
如果該名女幹部決定延遲到60歲退休,在假定其在這5年內在職工資不變的情況下,延遲的5年會比55歲退休多拿(10000-8500)×12×5=90000元,這還不包括延遲退休的這5年中工資上調、福利發放等待遇,因此可以預期的是,女幹部選擇延遲退休從經濟收益上會有所增加。
此外,在機關事業單位養老制度並軌後,幹部將來的退休待遇水平將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原則。延遲退休5年,就意味著多繳5年養老保險,繳費額度多了且繳費年限也長了,這也會使得在60歲退休時養老金的計發上比55歲退休多出一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