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王逍 兩會報道)3月6日,全國人大代表、中國工商銀行江西省分行行長倪百祥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近年來,以互聯網金融、農民合作社、擔保公司、基金公司等為代表的新興金融業態快速發展,相應的監管體系亟待健全。
倪百祥告訴記者:「新興金融業態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小額投資難、融資難狀況,繁榮、豐富了市場經濟。但是因非常缺乏監管力度,很容易出現非法集資、金融詐騙、風險失控等問題,會破壞金融秩序穩定,帶來系列負面問題。」
倪百祥認為,新興金融業態是從無到有,並不代表不允許存在,所以一定要加強監管力度,健全監管體系。一、國家出台相關法律,嚴格新興金融業態准入門檻;二、明確監管主體,設置具體監管機構,管理資質與經營範圍,規範交易行為,合理控制資金流向和用途,切實保障交易雙方的合法權益。三、在「一行三會」(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之間、中央和地方之間建立正式的信息溝通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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