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劉凝哲 兩會報道)立法法修正案草案落實「稅收法定」原則,明確「稅種的開徵、停征和稅收徵收管理的基本制度」只能由法律決定。有外界質疑草案並未規定稅率要由法律制定,所以行政機關仍可「任性」加稅。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鄭淑娜9日強調,立法法修正案中的稅種規定,既包括稅率,稅率也只能由法律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