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劉凝哲 張紫晨 兩會報道)在回答記者提出「曾有人批評全國人大立法權虛置問題」時,傅瑩介紹,大會的議程之一就是審議立法法修正案的草案,其中,對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稅收專屬立法權作了更加明確的規定,總的目標是要在2020年之前,全面落實稅收法定原則。除此之外,草案還進一步明確了中央和地方立法權限的劃分,地級市人大將擁有立法權。
傅瑩說,根據憲法和立法法,制定或者是修改基本法律要提交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
立法法是規範所有立法行為的法,我們也稱之為管法的法。她強調,「今年我們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第一年,所以這部法律的修改就顯得格外的重要。這是十二屆全國人大兩年來第一次在代表大會這個層面來審議一部法律草案」。
有記者提出「財政部隨意調整汽油稅」的質疑,傅瑩說,「稅收法定,簡而言之,就是政府收什麼稅,向誰收,收多少,怎麼收,都要通過人大來立法決定。如果這次大會能夠通過這部立法法,今後就要加快稅收法定原則落實的步伐,以後凡是開徵新稅的,要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稅收法律;凡是要對現行稅收條例進行修改的,一般都要上升為法律;其他的稅收條例,要區別輕重緩急,逐步地上升為法律。總的目標是要在2020年之前,全面落實稅收法定原則」。
下放立法權限能更好調動地方積極性
傅瑩表示,賦予所有設區的市及自治州的人大地方立法權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適應我國城鎮化建設和改革的需要。下放的權力主要是涉及到城市管理、城市建設及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法律,下放這些立法權限能夠更好地調動地方的積極性。
傅瑩強調,為了加強人權保障,增加了一個規定,就是國務院部門和地方政府制定任何規章,只要沒有上位法律、法規依據的,不能減損公民權利,也不能隨意增加公民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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