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靳中興 鄭州綜合報道)日前,河南省鄭州市民馬先生在銀行ATM機誤取別人5000元錢,心裡慌張之下,守著ATM機報警,警察將錢和卡歸還失主,事件才得以平息。
律師認為,從別人遺忘在ATM機上的銀行卡取錢,故意不歸還,國內法律學界主流的觀點和司法實踐支持以盜竊罪論處。因為錢在被取出之前在銀行ATM機中存放,尚未脫離銀行的管控,不屬於遺失物,他人未經銀行卡主人知情同意,取出並據為己有,屬於盜竊行為。
也有觀點認為,遺忘的銀行卡是遺失物,他人取錢屬於不當得利,應當歸還,如拒不歸還,將構成侵佔罪。曾有司法案件將從別人遺忘在ATM機上的銀行卡取錢這一行為以信用卡詐騙罪論處。
總之,誤取了別人錢,最好及時歸還失主,否則,會攤上不必要的麻煩。
對此,銀行工作人員提醒:碰到ATM機內有遺忘卡,最好不要有好奇、試探心理,去試著點擊取款等交易功能,應該直接退卡。如果發生誤取等行為,最好守在ATM機前,撥打銀行客服或者110求助。對於還會發生的ATM機多吐、少吐錢的情形,當事人應該現場第一時間撥打銀行客服電話,說明發生的情形,不能自行離開,否則會給自己帶來麻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