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駱佳 河南綜合報道)近日,河南省政府食品安全辦、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省教育廳聯合印發了《河南省學校食堂餐飲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要求實行學校領導陪餐制,做好陪餐記錄,及時瞭解學校食堂運行情況,發現和解決食堂管理與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問題。進一步明確了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和教育機構對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相關責任和工作要求。
《管理辦法》提出學校食堂經營,一是必須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二是必須設立餐飲食品安全管理機構並配備專職食品安全員(師);三是必須建立健全並落實餐飲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四是必須按餐飲食品安全操作規範採購、儲存、加工各類食品及原料;五是對實行學校食堂委託經營的,受托單位應具有營業執照等相關資質,並嚴格按照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和該辦法的要求從事供餐活動。此外《管理辦法》還要求實行學校領導陪餐制,做好陪餐記錄,及時瞭解學校食堂運行情況,發現和解決食堂管理與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問題。鼓勵學校食堂配備食品安全快速檢測設備,開展快速檢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