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實習記者尤丹丹山東報道)日前,環保組織中華環保聯合會對德州晶華集團振華有限公司污染大氣的行為提起公益訴訟,並索賠2820萬元。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4日正式受理此案,成為新環保法施行以來內地首例針對大氣污染行為的環境公益訴訟案件。
本月19日, 中華環保聯合會向德州中院提交訴狀,對德州晶華污染大氣行為提起公益訴訟,要求法院判定被告立即停止超標排放,增設大氣污染防治設施,在省級及以上媒體公開道歉等。
據大眾網報道,中環聯環境法律服務中心副主任兼督查訴訟部部長馬勇接受採訪時表示,具體索賠要求為:賠償因超標排放污染物造成的損失2040萬元,以及因拒不改正超標排放污染物行為造成的損失780萬元,合計2820萬元。訴訟請求將賠償款項支付至地方政府財政專戶,專用於德州市大氣污染治理。馬勇說,目前國內對單個企業的環境公益訴訟,這一金額或為最高。
據悉,被告企業德州晶華以生產浮法玻璃為主,多次因超標排污被當地環保部門處罰,甚至被環保部點名。20日,德州市市長楊宜新約談德城區政府和該企業主要負責人,要求企業務必於3月底前完成整改。由於近年來行業不景氣,德州晶華早已陷入困境。山東大學法學院教授張式軍認為,這一訴訟很有可能以企業破產告終——污染之路已經走不通,但國內玻璃製造業的結構蛻變之路依然艱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