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南方都市報報道,這是一筆龐大的遺產,多達33種297件文物,足夠修一個博物館。他們曾經的主人是徐繼畬,名著《瀛寰志略》的作者,清朝總理衙門大臣,近代中國開眼看世界的先驅。
徐繼畬的遺囑是:寧賣房賣地,不賣書籍字畫。上世紀80年代末,這個遺囑被打破。為了解決徐繼畬七世孫徐進偉的城市戶口,住在山西省五台縣的徐家向太原的三晉文化研究會捐贈了家傳的絕大部分文物。山西省高級法院的民事卷宗的《徐惠雲捐獻的有關徐繼畬的資料清單》對此有詳細列舉。
26年過去了,當年解決戶口的願望成為泡影,徐家捐贈出的絕大部分文物移交給了山西省博物館(如今改名為山西博物院,以下均稱為山西省博物館)。還有近30件文物卻在此前下落不明,至今無從尋覓。
【捐贈】
這本是一批歷經風雨而完整無損的傳家寶。徐家在上世紀80年代末的一個決定改變了它們的命運。
1989年,徐繼畬第六代孫女徐惠雲作了決定,要將這筆龐大的遺產捐贈給太原的三晉文化研究會。它們的回報是,三晉文化研究會幫助解決徐繼畬七世孫徐進偉等人的城市戶口。徐進偉家住五台縣東冶鎮東街村。
三晉文化研究會是1988年剛剛批准成立的社團法人,時任研究會副會長劉貫文分管學術部工作,此時還擔任山西省社科院院長。
山西省高級法院的民事卷宗顯示,捐贈後,徐繼畬文物到了三晉文化研究會,被學術部保管。但實際上,學術部部長劉貫文成為徐繼畬文物的實際佔有者,文物中的文獻資料直接放在劉貫文家裡,包括徐繼畬甲寅批註明代毛氏汲古閣版《後漢書》。該書後被定為國家三級文物。
徐批底本明毛氏汲古閣版《後漢書》為珍本,與《瀛環志略》為徐繼畬著作中的雙璧。徐繼畬生前一直將其帶在身邊。民國四年,閻錫山出版《松龕先生全集》時,徐家拒不提供此書,閻只好惋惜地說:「先生以絕異之才,承尊人廣軒先生家學,平生最篤嗜兩漢書,嘗有評釋,未及訪得。」
劉貫文家中還存放了徐繼畬手稿《五台新志》。該書後被定為國家三級文物。
鑾駕、執事木牌、木屏風等,也放在劉貫文辦公室,其中包括徐繼畬辛酉編《舉隅集》殘版30塊。1999年10月五台博物館出具證明,將徐繼畬《舉隅集》部分木刻印書版定為國家一級文物。
文物中的畫像、條幅、字畫等,也放在劉貫文辦公室。清單上寫成「三晉文化研究會學術部存」。其中包括徐繼畬跋《蘭亭群賢修褉圖》,這幅畫是明代永樂皇帝賞賜益王的,圖長9米多,體現了明代套拓技術最高水平。
1993年起劉貫文就不再參加三晉文化研究會的活動,但直到1999年,徐繼畬文物仍然被其擁有。1999年11月11日,三晉文化研究會副秘書長劉在文在接受法官張純調查時提到,徐繼畬文物是「劉貫文主管,名義上是捐給三晉文化研究會的」。
1999年11月11日下午,在劉貫文在家中向辦案法官張純承認,徐繼畬文物很多的確在他手裡,不過是做研究之用,「我手中保管的東西,是為三晉文化研究會保管。」
此外,接受法官調查時,徐繼畬文物的一部分由山西省社科院幹部崔正森保管。崔正森此前是三晉文化研究會學術部的人,但此時學術部已經不存在了。
【官司】
文物捐贈後,戶口卻始終沒有解決。如今已50歲的徐進偉依然是農民。
當時三晉文化研究會學術部的崔正森曾到徐進偉所在的五台縣,想讓當地幫忙辦理戶口。五台縣對徐繼畬文物流出當地非常不滿。時任五台縣委書記周新玉所寫的證明材料提到,五台縣時任副縣長張雲樓對崔正森說,「你不經過縣政府,就私自拉走徐家文物,是違法的。你再說,我讓公安局和你談話。」
徐家於2000年將三晉文化研究會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決捐贈行為無效,想索回家裡捐贈的文物。徐繼畬文物捐贈案歷經太原市迎澤區法院、太原市中級法院、山西省高級法院審判。太原市中級法院駁回訴訟請求,山西省高級法院維持原判。這樣,徐進偉處於一種既沒有得到城市戶口,又失去徐繼畬文物的狀態。
但在案件偵辦過程中,關於本次捐贈的另一個問題浮現出來:部分文物已經遺失。
在太原市中院審案中,對於這批後來找不到的文物,三晉文化研究會當時答覆稱,具體保管人外出未能見到。
2000年,國家文物局答覆太原市中院的函件提到,三晉文化研究會應集中保管徐繼畬有關文物資料,或交由具有保管能力的山西省博物館管理。
2001年1月19日,徐繼畬文物原來的保管者三晉文化研究會將文物移交給了山西省博物館。正是在移交過程中,一個嚴重的問題暴露出來:其中28件文物下落不明,包括《乾隆四十二年誥封徐繼畬曾祖父母聖旨》。
徐繼畬文物此前保管的混亂狀態方被社會廣泛關注。
2001年2月21日,三晉文化研究會副秘書長雷忠勤在山西省高院庭審時做了《徐繼畬文物資料存放的現狀》說明。該說明稱,「還有25件資料,由於某種特定的暫時性原因,至今仍在繼續整理中。我本人就參與了這一清理活動。」但該說明沒有指出清理活動到底是什麼,而是較模糊地提到,「把這一清理工作進行到底,包括必要時採用其他一切合法的手段和形式進行清理。」
2001年5月16日,山西省高院書面通知三晉文化研究會,要求限期將徐繼畬的28件文物資料全部移交給山西省博物館,否則將依法承擔法律後果。
2001年5月31日,三晉文化研究會給時任山西省政法委書記杜玉林的報告中稱,「其餘文物資料,由於歷時已久,其間學術部也有過人員變動,劉貫文早已退休,年事已高,且健康狀況不佳,記憶衰退,雖經查找小組努力查找,至今未能如數找到原件。」
劉貫文於2007年去世。
【查找】
當年山西省高院在作出判決時,給了山西省公安廳一份司法建議書,建議山西省公安廳對丟失的28件文物立案處理。山西省公安廳刑偵總隊立即展開案前調查。警方發現,文物在三晉文化研究會存放時,未製作清單,也未安排專人負責保管。
1990年,三晉文化研究會與山西省博物館共同舉辦了一次徐繼畬生平文物展。在展覽前,三晉文化研究會學術部的研究員尹協理將參展文物真品交給博物館工作人員,山西省博物館將部分徐繼畬文物進行了臨摹、複製。警方發現,三晉文化研究會和山西省博物館均提供不出文物交接手續。山西省博物館是否將參展真品歸還了三晉文化研究會?面對警方問詢,尹協理和山西省博物館保管部、陳列部的工作人員均以「事情過去時間太長,細節想不起來」,不能說明。
此外,三晉文化研究會從未向山西省博物館索要過參展文物真品,也從未向任何部門和單位提出過文物遺失問題。
警方也調查了劉貫文,但劉貫文彼時做心臟手術沒有康復,不能講話,最終沒有取到材料。警方在調查過程中也沒有找到文物被盜竊、搶劫線索。
山西省公安廳認為,主要原因是三晉文化研究會文物管理上混亂,責任不清,制度不嚴所致,「徐繼畬文物沒有明確保管人、責任人。文物外借沒有嚴格的審批制度,也沒有嚴格交接手續。」
山西省公安廳最終認為立案依據不足,不予立案。三晉文化研究會相關負責人答覆南都記者,遺失的28件文物仍然沒有找到。
遺失文物中最容易讓人記住的是一道聖旨。它是1軸乾隆四十二年誥封徐繼畬曾祖父母聖旨,五色織錦上寫著金字誥文,對研究徐氏家族和清代典章有重要價值。這道聖旨自從徐進偉送到劉貫文家裡後,再未要回,後來也沒有移交給山西省博物館,下落不明。
遺失文物中包括多幅反映徐繼畬家族的珍貴畫像。其中有徐繼畬遺像2軸,高約2米,是目前存世甚少的晚清名人彩色畫像。即使館藏宏富的美國國會圖書館也只保存著徐繼畬畫像的照片。
【追討】
如今,山西省博物館接收的徐繼畬文物沒有展出,而是放在該館的庫房。
「我們接手文物的時候是後半程。後來三晉文化研究會保管文物時好像有些問題。他們移交給博物館時我們才開始接觸這些文物。移交給博物館的東西保護得比較好。」山西省文物局博物館處副處長張慧國近日告訴南都記者。
山西省高級法院2001年的判決書提到,上訴人的利益受到了損害,提到上訴人徐進偉「可另擇途徑求得司法救濟」。
山西省高級法院也向山西省文物局發送了司法建議書,建議山西省文物局依國家法律、政策規定,給予徐進偉等四人合理、適當的經濟補償。在徐繼畬後人徐進偉看來,這是一個沒有執行的爛尾判決,糾紛至今沒有解決。
2001年,在審案過程中,山西省高級法院委託山西省文物局對徐繼畬文物進行了估價,對於三晉文化研究會移交給山西省博物館的部分,最終估價為7.908萬元。
徐繼畬後人徐進偉認為這個估價畸輕,根本不能反映這批文物資料的實際價值。他托人對徐繼畬文物進行了估價,達7.75億元。徐進偉如今要求得到4000萬元補償。
對此,山西省文物局博物館處副處長張慧國告訴南都記者,「是三晉文化研究會給我們文物的,正式給補償,也只能給到三晉文化研究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