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俞晝 舟山報道)以三年為期滾動,領導幹部一年扣滿12分直接免職;一年內扣分在6至11分的,將被誡勉談話;兩年累計被扣15分或三年累計被扣18分的,也將被免職。舟山市定海區為激勵500多名區管幹部「為官有為」,引入了類似駕駛員違規扣分的倒逼機制。
「去年底辦法出台後,我們班子成員就人手一份進行逐條學習,就像是日常行為規範準則,天天給我們敲警鐘:什麼事必須做,什麼事不能做!」定海區發改局黨組副書記兼紀檢組長徐徐說,她把這份《定海區領導幹部日常行為量化監督管理辦法》放在手邊,不僅提醒自己,也時常提醒別人。
據瞭解,定海區試行的量化監督管理辦法,把領導幹部日常生活中有損於形象,包括庸政懶政的諸多行為逐一列出,共分為14項28條,並對每一條規定設置1至9分不等的扣份量值。
「我們出台辦法時,把能想到的都想到了,除了征地拆遷、經濟審計等領域常會出現的問題外,連『放高炮』、班子不團結、無故缺席重要會議、違規使用醫保卡,以及辦事拖、卡等都考慮進去了,而且強化了領導幹部的領導責任,如果『手下』違規,同樣要被扣分。 」
定海區委組織部幹部科科長姚榮說,之所以出台這樣的辦法,就是讓領導幹部有規可依,注意日常行為,一方面把小錯扼殺在萌芽狀態,保護幹部;另一方面也是激勵領導幹部要「為官有為」,為官不為的話,還不如直接「回家」。
考慮到扣分的公平公正性,定海在設置量化「扣分」中建立了立體式的監督主體,並制定了裁量標準。
群眾投訴按分值最高扣分
扣不扣分,由紀檢監察、組織、公檢法、財政、信訪等12個部門組成的「監管網」說了算,基層組織和廣大群眾也有話語權,舉報投訴一經查實同樣要扣;扣多少分,則由相關部門組成人員進行調查核實,對屬同一情況需要多項扣分的,按分值最高的一項扣,對當年度未作出處理決定的,按事實結果認定年份為扣分年度。
「量化扣分不僅直接與領導幹部個人的選拔任用掛鉤,也直接影響到年終考核獎。」姚榮表示,辦法從去年11月份試行後,在去年考核中,已經有11人次的領導幹部被扣分,其中扣分最多的是一位局辦「一把手」,均是局裡普通幹部違規他負領導責任,被扣了3分。
有了量化辦法,讓領導幹部更有危機感。定海馬岙街道黨工委副書記樂科軍坦言,去年效能檢查中,街道一位班子成員有違規行為被扣分,此事倒逼著街道進一步完善了相關制度,同時也化壓力為動力,進一步激活了領導幹部創業幹事的內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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