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實習記者 牛琰 江西綜合報道)近日,記者從江西省人社廳獲悉,江西出台政策,對採取有效措施不裁員、少裁員,穩定就業崗位的企業,由失業保險基金給予穩定崗位補貼支持。對符合基本條件的企業,在兼併重組、化解產能過剩以及淘汰落後產能期間,可按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給予穩崗補貼,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穩崗補貼政策執行到2020年底。
據悉,符合穩崗補貼條件的企業,在實施兼併重組、化解產能嚴重過剩、淘汰落後產能期間,每年可以申請一次穩崗補貼。穩崗補貼主要用於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相關支出,並由申請穩崗補貼的企業法定代表人在申請表中籤字承諾。支持範圍包括實施兼併重組企業、化解產能嚴重過剩企業、淘汰落後產能企業、經國務院批准的其他行業、企業。
另外,失業保險統籌地區實施穩崗補貼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上年失業保險基金滾存結餘具備一年以上支付能力;失業保險基金使用管理規範。同時,企業申請穩崗補貼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江西省產業結構調整政策和環保政策;依法參加失業保險並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於統籌地區城鎮登記失業率;企業財務制度健全、管理運行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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