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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現場。(來源:安徽蚌埠中院官方微博) 【文匯網訊】據人民網4月2日報道,今天8時30分,江西省人大原副主任、江西省總工會原主席陳安眾涉嫌受賄一案在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據安徽省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被告人當庭認罪、悔罪。
在今天下午的庭審中,公訴人就本案的受賄事實及證據、受賄罪的犯罪構成及被告人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等方面發表公訴意見。被告人陳安眾自行辯護:「接受指控和公訴意見,沒有什麼辯護的。」
辯護人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無異議,但對部分事實的定性有異議,同時認為被告人具有坦白、積極退贓等從輕處罰情節。公訴人針對辯護人的辯護意見進行答辯,辯護人無新的辯護意見。
審判長宣佈法庭辯論結束,被告人做最後陳述。
被告人陳安眾,1954年1月22日出生於湖南省長沙市,漢族,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江西省總工會原主席。曾任中共衡陽市委副書記、副市長、市長,中共景德鎮市委副書記、市長,中共萍鄉市委書記、九江市委書記,江西省政協副主席。因涉嫌犯受賄罪於2014年5月2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2日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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