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李薇 深圳報道)4月9日,在福田口岸入境大廳現場,一名香港旅客所攜帶的4公斤被稱為「植物鑽石」的瀕危植物沉香原木被皇崗海關截獲。旅客表示這些沉香原木是從馬來西亞獲得,已辦理了馬方的出口證明,但由於旅客未辦理我國指定部門所出具的證明,依舊被海關截下等待下一步處理。
當日中午12時左右,一名香港旅客從福田口岸旅檢入境大廳入境,該旅客背著一個黑色雙肩背包,手拿一個紙袋,行李非常簡單。關員截停旅客做例行檢查,在旅客背包內,發現了10個透明易拉塑膠袋,裡面全都裝滿了大大小小、形狀不一的黃褐色干木塊,木塊表面有不規則的條狀和點狀深色油斑,共計4公斤。
關員打開木塊外層包裹的塑膠袋,一陣淡淡的獨特的幽香撲面而來。經檢驗確認,這堆看上去黃突突、並不起眼的木頭為國家二級瀕危珍稀植物沉香原木。
攜帶沉香入境需有《瀕危物種允許進出口證明書》
記者翻閱相關資料顯示,沉香素有「植物鑽石」之稱,是一種特有的珍貴香料和收藏品,一塊優質沉香從凝結到形成需要數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時間,屬短期內不可再生的資源,貴過黃金。由於近幾年人們大量開採,沉香數量已越來越稀少,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2,是限制進境和禁止出境類物品。不僅我國,目前國際社會對沉香貿易的監管也相當嚴格,絕大多數原產國,也對沉香出口採取了很多限制性措施。
該旅客向海關關員表示,這批沉香木是其從馬來西亞購得,並出示了馬方的允許出口證明。但皇崗海關關員向其解釋了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要求其出示我國瀕危辦制發的《瀕危物種允許進出口證明書》,旅客表示並未辦理。因涉嫌違規攜帶瀕危物種入境,皇崗海關關員按規定暫扣了該批物品,並將案件移交海關緝私部門處理。
皇崗海關負責人表示,按照我國對瀕危動植物的管制規定,瀕危物種如需進出境,必須事先赴「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辦公室」辦理《瀕危物種允許進出口證明書》。過關時如果不能提交該證明,即視為非法進出口瀕危野生動植物,海關將依照《海關法》、《野生動植物保護法》予以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當事人還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