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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果濰。 【文匯網訊】判決如期而至。「被告人單果濰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50萬元;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犯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0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50萬元……」4月13日,臨沂市河東區法院,當法官宣讀完判決書並敲落法槌時,標誌著由聶磊案引發的青島警界震動暫告一段落。
據山東省檢察院公眾號報道,從打黑英雄到為黑社會性質組織提供庇護的保護傘,「黑」與「白」的角色切換在單果濰身上展現的淋漓盡致。究竟是何原因導致如此戲劇性的反差,回顧整個案件,或許能找到答案。
局長搭橋,結識聶磊
雖然被控涉嫌貪污罪、受賄罪,但公眾對單果濰案的關注,更多是因為其涉嫌包庇、縱容聶磊黑社會性質組織。那麼,聶磊和單果濰是怎樣結識的呢?
筆者從消息人士處獲悉,聶、單二人的相識源於青島市公安局原局長王永利(因受賄、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被判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的親自「搭橋」。
2005年7月,在青島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隊副支隊長任上的單果濰正式出任市南公安分局局長。彼時,聶磊團伙的主要活動範圍集中在市南區,因此,與單果濰不算很熟悉的聶磊也急於巴結這位新局長。
據該消息人士透露,單果濰到任後的第一天上午10點多,其在辦公室接到聶磊打來的電話希望晚上能一起吃個飯。單果濰以並不熟悉對方為由拒絕。當天中午1點多,單果濰便接到時任青島市公安局局長王永利的電話想約晚上一起吃飯。當晚,單果濰吃驚地發現,在這個僅有3人的飯局中聶磊作陪。
而與劉峰玉的相識同樣頗具戲劇性。作為聶磊黑社會性質團伙中的「軍師」兼「二把手」,劉峰玉與聶磊的結識源於一次進京航程。
據瞭解,在一次進京培訓期間,坐在經濟艙頭排的單果濰赫然發現同機飛往北京的,還有時任青島市公安局副局長姜集喜。碰上市局領導,當然要打聲招呼。姜集喜(因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200萬元)順勢將身旁坐著的劉峰玉介紹給單果濰。當晚,三人便一同走進北京市某五星級飯店,把酒言歡。
在此前庭審中,單果濰曾感慨道,一切都是針對自己而來。「試想任何人碰上如此大手筆,都得乖乖入套。」
青銅器換來的取保候審
朋友交了,自然是要用的。一審判決顯示,單果濰與聶磊團伙的主要交集,就發生在取消劉峰國網上通緝一事。
1997年7月16日,一個普通的工作日午後,青島市南京路的紅星遊樂城內卻瀰漫著躁動和不安。
這天下午,龍山遊戲廳員工王軍、劉中信、趙劍鋒攜宣傳單前往聶磊、劉峰國經營的紅星遊樂城處發放。聞訊後,聶磊、劉峰國等人在辦公室內持木棍、鐵管對三人進行毆打,並導致王軍被毆打致死、劉中信輕傷。案發後,市南公安分局對畏罪潛逃的劉峰國進行了網上通緝,而這也成為聶磊頭上的一塊「心病」。
一審判決書顯示,為幫助劉峰國解除通緝、辦理取保候審,2007年11月,聶磊安排團伙「二把手」劉峰玉在一間茶館內送給時任市南分局局長單果濰一件價值8萬元的罐狀青銅器。
聶磊的付出換來了單果濰豐厚的回報。2007年11月,投案的劉峰國被市南分局取保候審,取保期間案件偵查停滯不前,一年後解除取保候審,導致該案不了了之,劉峰國長期逍遙法外。直至聶磊團伙案發後,劉峰國才於2012年3月被青島市中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
筆者從多方渠道獲悉,劉峰玉送給單果濰的古董青銅器約有20—30公分高,是聶磊從一位神秘朋友「大青「手中獲得,其市場售價接近30萬元。
一聲招呼少花258萬房款
對單果濰的更多指控集中於涉嫌貪污罪、受賄罪上。
2007年12月,單果濰利用擔任市南公安分局局長的職務便利,通過向青島某房地產公司董事長劉某打招呼,以明顯低於市場價的方式在該公司開發的公寓購買商品房2套,少支付房款258萬餘元。
檢方提交的證據顯示:劉某與單果濰是通過朋友介紹認識的,兩人並無深交。單果濰看中了其公司開發的樓盤後,劉某為了不得罪單果濰,就以每平方米1.3萬元的價格出售兩套房屋給了單果濰。後來公司遇到群體性事件,劉某直接找到單果濰擺平了此事。
幫助下屬升職和貪污公款也是單果濰攬財的重要渠道。
2007年春節前至2009年春節期間,單果濰先後五次收受市南分局某派出所所長所送現金共計15000元,為其在工作調整、職務晉陞等方面提供幫助。
2007年中秋節至2009年中秋節期間,單果濰先後五次收受市南分局某派出所所長所送現金共計25000元,為其在工作調整、職務晉陞等方面提供幫助。
2012年2月,單果濰利用擔任市南分局局長之便,以維修經偵支隊辦公室為由,安排下屬虛報冒領套取11萬餘元的工程款……
這串省略號還可以很長很長,而單果濰也在這樣的省略號中,走上一條不歸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