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 (記者 杜法祖) 經民聯大埔區議員羅舜泉,2008年9月至前年8月多次與4名助理「未支薪先簽名」,違反區議會申請營運津貼的實報實銷制度,涉款逾49萬元,羅早前被裁定4項欺詐罪成,裁判官考慮他對社區工作充滿熱誠,判其監禁5個月。裁判官批評羅為個人經濟周轉,收到津貼後卻不向助理支薪,公器私用。羅表明將提出上訴,獲准以3萬元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