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周方怡 寧波報道)由國家衛生計生委召開,保監會、公安部、司法部等部門參加的維護醫療秩序構建和諧醫患關係工作會議日前在浙江寧波舉行。國家衛生計生委主任李斌在會上表示,2015年在二級(依《醫院分級管理標準》,醫院經評審定為三級)以上醫院普遍設立警務室或治安室,依法及時有效遏制涉醫違法犯罪活動,醫療責任保險將覆蓋全部三級醫院和90%以上的二級醫院。
李斌認為,由於疾病本身的複雜性和醫藥科技發展的局限性,以及分級診療體系尚未形成等矛盾在短期內難以完全消除,容易因個別醫療糾紛處理不妥當而演化成為社會熱點甚至極端事件。據悉,2014年全國共發生醫療糾紛11.5萬件,進入訴訟的醫療事故賠償糾紛案件有1.99萬件。
人民調解化解醫療糾紛
李斌提出,將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制度在省級、地市級全覆蓋基礎上,再覆蓋80%以上的縣,穩步提升人民調解比例,調解滿意度繼續保持在85%以上。
司法部副部長郝赤勇認為,人民調解正成為化解醫療糾紛的重要渠道,建設調解隊伍時,需堅持專兼結合,注重從具有醫學、法學、心理學等知識背景的專業人員中選聘調解員,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配齊配強專職調解員,並把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員納入司法行政隊伍培訓規劃。」
寧波解法全國推廣
據悉,寧波制定出台的醫療糾紛處置的地方性法規,在處理醫患關係方面成效明顯,被稱為醫療糾紛「寧波解法」。 據統計,寧波市因醫療糾紛引發的治安和刑事案件從2009年的77起下降到2014年的30起,年均降幅達12.2%,未發生一起嚴重暴力案件和個人極端行為。
據瞭解,寧波首次明確將醫療糾紛調處作為政府的一項公共服務向群眾免費提供,並實施醫療責任保險理賠協商機制。還設立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負責醫療糾紛的調解工作,由司法部門組建、指導和監管,經費由當地財政全額保障。
此外,寧波統一了全市醫療糾紛的賠償標準,設定協商調解的賠付界線。針對「醫鬧」,公安機關採取果斷帶離挑頭人員,及時穩控病患家屬,快速勸散圍觀人群,依法強行帶離佔據辦公診療場所、毀壞公私財物、圍攻毆打醫務人員的人員等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