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實習記者 牛琰 江西報道)4月27日,江西省紀委對該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陳祥雲違規收送「紅包」問題發出通報,要求全省各級幹部、公職人員引以為戒。
記者從江西省紀委獲悉,經查,2014年春節期間,陳祥雲收受某私營企業主「紅包」2萬元。2014年10月,陳祥雲得知有關人員被查後,將收受的2萬元現金上交到省廉政賬戶。根據有關「違反規定接受『紅包』的,按照組織程序一律先免職,再依據有關黨紀政紀規定,給予相應的處分」的規定,經省委常委會研究決定,按照組織程序,免去陳祥雲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成員、副廳長職務;經省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陳祥雲黨內警告處分。
通報強調,治理「紅包」頑症是省委省紀委鐵了心要抓到底的專項工作。「當幹部就不能收『紅包』」,既是要求,又是紀律。這條紀律帶著電,不論在何崗位,也不論你工作表現,只要你是幹部、公職人員,違規收了「紅包」,就要付出代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