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近日,網傳國家旅遊局發佈的《導遊領隊引導文明旅遊規範》(以下簡稱規範),其中提出 「遊客不准在公眾場合摳鼻子,導遊可舉報此行為」。據新京報報道,今日(5月2日),記者從起草該規範的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瞭解到,該消息所述內容不實,規範中沒有「不准在公眾場合摳鼻子」的內容和與之相近的表述。
4月29日國家旅遊局發佈的《導遊領隊引導文明旅遊規範》為推薦性行業標準,由中青旅起草,其不具有強制性,一般不會出現「禁止」、「不准」等強制性表述,而更不存在「不准在公眾場合摳鼻子」內容和與之相近的表述。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聲明表示,相關媒體的報道斷章取義、偷換概念,讓公眾誤解為「禁止在旅行中摳鼻子」、「摳鼻子可被導遊舉報」。
新京報記者瞭解到,關於「導遊舉報」的相關內容,《導遊領隊引導文明旅遊規範》的原文表述是「對旅遊過程中嚴重違背社會公德、違反法律規範,影響惡劣,後果嚴重的旅遊者,導遊領隊人員應將相關情況向旅行社進行匯報,並通過旅行社將該旅遊者的不文明行為向旅遊管理部門報告,經旅遊管理部門核實後,納入旅遊者不文明旅遊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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