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紀委網站通報,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130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
2015年5月4日至10日,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130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
北京市
北京市通報9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
1.通州區永順鎮喬莊村違規公款購買服裝、高檔煙酒。2014年1月,喬莊村為村委會全體工作人員統一製作工作服,共計23.016萬元人民幣,費用由村集體所有制企業支付。2014年1月至9月,喬莊村委會購買高檔煙酒及食用油,用於村務活動,共計7.27萬元人民幣。喬莊村黨總支書記王金華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市糧食局老幹部活動站違規發放津貼補貼。2013年9月,市糧食局老幹部活動站支出8900元作為福利發放給活動站(處)人員。該活動站副站長劉建國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3.京能集團內蒙古京泰發電有限責任公司違規發放購物卡。2014年9月,京能集團內蒙古京泰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向全體正式員工發放購物卡,共計人民幣80餘萬元。該公司黨委書記馮金藝,總經理李世雄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該公司總會計師王鳳仙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4.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保安公司公款購買禮品。2013年中秋節前,石景山分局保安公司用公款購買月餅120盒,茶葉120盒,用於走訪客戶,共計花費人民幣5.256萬元。石景山分局保安公司黨支部書記秦秀臣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5.西城區白紙坊街道新安中裡社區原黨委書記、居委會主任董建民公款吃喝。2013年12月、2014年7月董建民與社區有關人員一起公款吃喝,共計花費1605元人民幣。董建民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6.昌平區教師進修學校違規發放物品。2013年11月至2014年9月,昌平區教師進修學校分三次購買水果,主要用於發放單位教師職工,共計5.78萬元人民幣。該校校長李金亮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7.昌平區十三陵鎮小宮門村黨支部書記王會軍違規發放津貼補貼。2012年至2013年,王會軍擔任昌平區十三陵鎮小宮門村黨支部書記期間,用村集體資金分三次發給該村5名村幹部補貼,共計3.6萬元人民幣。其中,王會軍本人領取8000元人民幣。王會軍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8.大興區龐各莊鎮西中堡村黨支部書記劉國大操大辦婚喪喜慶。2014年3月,劉國為其子舉辦婚宴20餘桌,劉國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9.通州區文化委員會行政執法隊隊長賈海科違規發放土特產品。2013年8月,賈海科組織召開工作總結會,購買土特產品發給與會人員,共計價值6720元人民幣。賈海科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北京市紀委)
天津市
天津市通報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
1.市公安局濱海塘沽分局刑偵支隊第六大隊民警張堯,公車私用,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2.市機動車維修管理處原處長杜若,違規收受禮品,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天津市紀委)
河北省
河北省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
1.省土地整理服務中心違規發放加班費,超標準購買公務用車。主任劉樹明履行責任不力,給予記過處分。
2.唐山市委政法委副調研員李鵬,公車私用,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3.靈壽縣公安局科員李俊發,為其女操辦婚宴,未按規定向縣公安局紀委報告並違規收受禮金,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該局紀委書記劉志敏,履行責任不力,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4.昌黎縣廣播電視台台長劉廣敏,違規借用下屬單位車輛,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5.內丘縣內丘鎮東寨陽村借考察之名,公款旅遊。給予該村黨支部書記張順小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分別給予村委會委員邱兵戎、邱興林,村會計楊美勤黨內警告處分。(河北省紀委)
山西省
山西省通報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
1.臨汾市汾西水利管理局違規購置公車問題。2011年8月,時任汾西水利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李玉龍主持召開局黨委會議研究,決定用水企業出資購買、汾西水利管理局租賃使用的方式,變相為本單位購置4輛小轎車。所購車輛分別由時任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楊代亮、局黨委副書記丁栓平、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王雙鎖、局黨委委員總工王賽朝使用,相關費用在局財務上報銷。2013年9月,在開展違規用車專項清退活動工作期間,經該局現任黨委書記、局長楊代亮同意,4輛違規購買的轎車未按規定予以糾正和清退。經臨汾市紀委監察局研究,決定給予李玉龍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處分;給予楊代亮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處分;給予分管紀檢監察工作的局黨委副書記丁栓平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王雙鎖黨內警告處分;給予王賽朝黨內警告處分;將違規購置的4輛公車收繳財政。
2.婁煩縣公安局看守所工作人員劉緒定公車私用問題。2014年8月21日,劉緒定駕駛公務用車辦理私事。經婁煩縣紀委研究,決定給予劉緒定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山西省紀委)
內蒙古自治區
內蒙古通報1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
2015年4月17日,涼城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接待外地考察團時,未能嚴格執行公務接待標準,超規定人數陪餐,工作日午間飲酒,在上班時間進入監管對像酒店KTV娛樂場所消費,安排並陪同考察人員泡溫泉。給予涼城縣食藥局黨支部書記、局長趙文華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免去其黨支部書記、局長職務;給予縣紀委駐食藥局聯合紀檢監察第五組組長張儉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免去其第五紀檢監察組組長職務;分別給予縣食藥局副局長曹澤雲、孫忠平、縣質監局副局長楊俊熠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內蒙古自治區紀委)
遼寧省
遼寧省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
1.大連市沙河口區衛生局局長張敏智,違規操辦婚喪喜慶,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2.鐵嶺市圖書館館長劉喜國,違規發放津貼補貼或福利,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3.盤錦市遼東灣新區榮興鎮計生辦副主任郭艷坤,違規操辦喬遷宴,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行政降級處分。(遼寧省紀委)
吉林省
吉林省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
1.長春市綠園區教育局,長期借款不還、違規報銷誤餐費。負有直接責任的區教育局計財科科長楊立祥受到行政警告處分,負有領導責任的副局長周建邦受到行政警告處分,時任局長馬學、副局長梁曉方被誡勉談話,區教育局領導班子向區委、區政府作出書面檢查,限期歸還借款。
2.撫松縣文廣新局時任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兼山裡紅演藝公司經理陸榮平虛列開支套現用於單位支出、違規領取兼職報酬,受到撤銷局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職務和行政降級處分,追繳違紀款。負有領導責任的黨委書記、局長姜紅巖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扶余市經濟和商務局行政綜合執法大隊亂收費、設立「小金庫」。負有直接責任的行政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劉凱豐受到行政記過處分,副大隊長蘇傳喜、李洪受到行政警告處分。負有領導責任的扶余市經濟和商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季有波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梅河口市政協司機劉立濤(借調),違規公車私用,受到行政警告處分。(吉林省紀委)
黑龍江省
黑龍江省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
1.肇州縣郵政局豐樂支局局長李國慶違規操辦喜慶事宜,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孫吳縣沿江滿達鄉勝利屯村黨支部書記馬明法違規公款吃喝,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饒河縣饒河鎮衛生院院長李樹端,利用福利費及工會經費購買禮品券、購物卡,受到行政記大過處分。
4.肇東市副市長張曉波,違規自行駕駛公車並發生交通事故、多次公車私用、在法定節假日不按公務用車管理規定將車輛入庫封存,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黑龍江省紀委)
江蘇省
江蘇省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
1.蘇州市相城區望亭中醫院副院長倪志敏違規為女兒大辦生日宴89桌,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被免職。
2.無錫市文物交流中心黨支部書記時建方借參加太原文物展銷會之際,繞道前往大同市、渾源縣、應縣等地公款旅遊,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3.阜寧縣安居工程建設管理有限公司綜合科副科長吳巨懷先後8次違規收受禮金和購物卡合計5.7萬元,並為他人謀利,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4.睢寧縣城管局鄉鎮科科長張海波違規公車私用,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江蘇省紀委)
浙江省
浙江省通報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
1.杭州市富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陳海龍違規收受禮品,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寧波市鄞州區高橋治超站站長陳國沖違規發放津補貼,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規發放的津補貼全部清退收回。
3.溫州市畜牧獸醫局局長黃成騫借學習考察之名,違規組織和參加公款旅遊,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並責令退繳相關費用。
4.諸暨市嶺北鎮副鎮長朱華永違規公款吃喝,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免去嶺北鎮副鎮長職務。
5.金華市總工會黨組副書記、副主席徐祝成違規公款旅遊,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並責令退繳相關費用。
6.衢州職業技術學院繼續教育學院院長江紅軍借學習考察之名,違規組織和參加公款旅遊,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並責令退繳相關費用。(浙江省紀委)
安徽省
安徽省通報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
1.懷寧縣科學技術局主任科員、原黨組書記吳自海在個人事項報告中瞞報個人住房等問題。經查,2014年3月,吳自海在個人事項報告中瞞報房改房和集資合作建房各一套,並在全省開展黨政幹部違規建房和多佔住房問題專項清理期間,不能按時補繳回購違規房屋差價款。懷寧縣紀委研究決定,給予吳自海黨內警告處分。
2.淮南市潘集區祁集中心學校組織教師公款旅遊問題。經查,2013年3月16日、17日,祁集中心學校以學習考察為名,組織65名教師到杭州旅遊,並用公款支出29854元。潘集區教育局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對此負有領導責任的該校黨總支書記、校長趙於化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公款旅遊的費用由個人承擔。(安徽省紀委)
福建省
福建省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
1.福州市台江區瀛洲街道辦事處副主任林學輝,台江公安分局瀛洲派出所濱江社區段民警林信輝,台江區瀛洲街道濱江社區黨支部書記方青、居委會主任陳兢等4人,於2014年春節期間,收受轄區內管理和服務對像贈送的購物卡,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收受的購物卡被收繳。
2.三明市梅列區交通運輸管理所所長林立,於2015年3月25日,接受一管理和服務對像提供的宴請及娛樂消費,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並承擔相關費用。
3.石獅市供銷聯合社主任林銀元,於2014年10月至11月間,多次私自駕駛公車辦私事。林銀元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並退繳使用公車的費用1200元。(福建省紀委)
江西省
江西省通報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
1.新建縣住建局行政審批科幹部王雲昆、縣房管局局長助理胡小星、縣房管局駐縣行政服務中心窗口首席代表曾令長、縣房管局拆遷辦主任歐陽龍仔,違規接受服務對像安排的宴請,王雲昆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胡小星、曾令長、歐陽龍仔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崇義縣縣鄉公路管理站站長梁必芳,違規收受紅包禮金,受到開除公職處分。(江西省紀委)
山東省
山東省通報9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
1.煙台市萊山區黃海路街道辦事處財政統計站科員王明學,公車私用,萊山區黃海路街道辦事處給予王明學行政警告處分。
2.煙台市牟平區漁港監督站站長、黨支部書記羅章,公款購買購物卡,牟平區紀委給予羅章黨內警告處分。
3.棲霞市教體局校產安全管理監察室主任王樹新,公車私用,棲霞市紀委給予王樹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青島市嶗山區沙子口街道小河東社區借學習考察之機組織部分黨員、居民代表公款旅遊。沙子口街道黨工委責令相關人員退繳遊覽費用,並給予小河東社區黨委書記王俊興黨內警告處分。
5.淄博市臨淄區苗圃主任陳金洲,違規兼職取酬,臨淄區紀委給予陳金洲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6.棗莊廣播電視台下屬單位棗莊轉播台違規發放津貼補貼,坐支國家財政收入,棗莊廣播電視台黨委給予負有主要責任的轉播台台長梁克波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7.沂南縣蒲汪鎮下莊村用集體資金給黨員、村幹部等發放過節福利,蒲汪鎮黨委給予下莊村黨支部書記田鳳斌黨內警告處分,並追繳全部違規款項。
8.山東能源新礦集團伊犁能源公司董事、總經理、黨委委員王貫東,用公款支付旅遊費用,給予王貫東黨內嚴重警告和撤職處分,責令其承擔相關的所有費用。
9.山鋼集團房地產公司信萊物業管理公司董事長、經理、黨支部書記梁吉印,公款吃喝,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相關費用由個人承擔。(山東省紀委)
河南省
河南省通報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
1.孟津縣政府撥付給縣信訪局9.5萬元購置麵包車,縣信訪局時任局長孟滿囤(現任孟津縣政府黨組成員,副縣級)以「信訪救助金」名義將9.5萬元轉給麻屯鎮政府,希望麻屯鎮補貼一部分資金購買一輛小轎車。隨後麻屯鎮購置了一台總價17.98萬元的轎車供孟滿囤使用。洛陽市紀委給予孟滿囤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時任麻屯鎮黨委書記閻龍濤(現任孟津縣政協副主席)黨內警告處分,收繳違規購置車輛。
2.信陽市平橋區糧食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王亞軍,公車私用,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平橋區紀委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
3.林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城建監察大隊開元中隊中隊長牛君峰,私用行政執法車輛,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林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給予其行政警告處分。
4.永城市城廂鄉張樓村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共計18120元。永城市紀委分別給予張樓村委會主任趙顯合、會計趙介勇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村黨支部副書記陳國棟、王興劍黨內警告處分。
5.確山縣竹溝鎮徐莊村委會主任祝廷鋒,帶領4名村委會幹部和1名群眾代表以考察美麗鄉村建設為由隨旅行社到周莊、上海等地公款旅遊,隨後將旅遊費用5800元在村財務報銷。確山縣紀委給予祝廷鋒黨內警告處分,責令參與旅遊人員個人承擔相關費用。
6.汝州市大峪鎮大峪村村委委員李建國,借女兒結婚之際大操大辦並違規收受禮金。大峪鎮紀委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河南省紀委)
湖北省
湖北省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
1.英山縣教育局黨組書記、局長鄭立武,違規配備使用公車,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嘉魚縣財政局採購辦股長塗小華,違規公款吃喝,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3.宜昌市西陵區窯灣鄉黨委副書記、人大聯絡處主任黃聖民,公款購買土特產送禮,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荊州市紀南生態文化旅遊區紀南鎮村鎮建設服務中心主任陳飛,違規發放津補貼和福利,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湖北省紀委)
廣東省
廣東省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
1.韶關市曲江區衛生監督所所長楊朝陽,用公款購買購物卡等,受到開除黨籍和行政撤職處分。
2.海豐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機動巡邏中隊中隊長黃大榮,大操大辦兒子婚慶事宜,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梅縣區地稅局大坪分局局長鐘聲建,收受紅包禮金,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江門市計劃生育藥具管理站站長鄧國洪,公車私用,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廣東省紀委)
廣西壯族自治區
廣西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
1.廣西水利廳鳳亭河水庫管理處主任莫祖來,違規購置公務用車,受到行政記過處分。
2.賀州市八步區鋪門鎮民政辦主任蒙柱洪,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賓陽縣計劃生育服務站站長陸建榮,違規發放津貼補貼,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融水苗族自治縣森林公安局主任科員何長春,違規公車私用,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
海南省
海南省通報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
1.保亭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公款送禮問題。經保亭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局長、黨組書記兼稽查隊隊長譚飛批准,該局使用公款先後6次購買共30箱紅毛丹送禮。經保亭縣委批准,保亭縣紀委給予譚飛黨內警告處分。
2.瓊海市嘉積鎮勇敢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王甲洪組織並參與公款旅遊問題。王甲洪以考察學習為名組織勇敢村「兩委」幹部、村小組組長、黨員、村民代表共64人,赴陵水、保亭、興隆等地景點旅遊。勇敢村委會從該村集體經濟收入中支付旅遊費合計人民幣26873元。瓊海市紀委給予王甲洪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責令將應由個人負擔的旅遊費用退還。(海南省紀委)
重慶市
重慶市通報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
1.奉節縣甲高鎮中心小學校長吳俊雙,違規發放津補貼,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綦江區交委下屬宏光公路建設開發有限公司規劃發展部部長吳剛,公車私用,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重慶市紀委)
四川省
四川省通報1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
內江市市中區龔家鄉大梁村黨支部書記劉正華為兒子大辦婚宴,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退還違規收受的禮金。(四川省紀委)
貴州省
貴州省通報8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
1.道真縣青少年活動中心主任馮育佐公款報銷個人消費,違規發放寒暑假值班、加班補貼,道真縣紀委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責令收繳相關費用。
2.六盤縣馬依鎮中心學校以學習考察名義組織有關人員外出旅遊,並用公款支付旅遊費用,中心校校長楊華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安順市西秀區虹軸學校違規組織部分行政領導和教師25人,到北京、九寨溝旅遊,虹軸學校原校長楊從政(現任安順市第六中學校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威寧縣黑石頭鎮黑石村黨支部副書記耿芳違規大辦婚喪喜慶,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銅仁市碧江區民宗局套取項目資金設立「小金庫」,違規發放獎金和津補貼、違規購買公務用車。碧江區委給予民宗局黨組書記、局長田茂英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免去其黨組書記、局長職務;給予原黨組書記沈友良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原黨組成員、副科級紀檢員劉澤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單位報賬員楊勝才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6.三穗縣國土資源局違規發放津補貼,該局黨組書記、局長楊正詡受到行政警告處分,違規發放的資金上交國庫。
7.貴定縣公安局定南派出所科員熊興黔公車私用,受到黨內警告和行政記過處分。
8.望謨縣公安局刑事犯罪偵察大隊民警紀紹金、王牧公車私用,分別給予紀紹金、王牧行政警告處分。(貴州省紀委)
雲南省
雲南省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
1.保山市政府辦公室駕駛員羅玉鑫公車私用,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晉寧縣磷都礦業公司六街分公司經理呂松華公車私用,受到全縣通報批評,負有領導責任的晉寧縣磷都礦業公司副總經理王春榮受到誡勉談話。
3.陸良縣芳華鎮經濟發展辦公室扶貧組組長王現華公車私用,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4.師宗縣交通運輸局地方公路管理段段長肖文鵬公車私用,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雲南省紀委)
西藏自治區
西藏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
1.林芝地區發改委違規發放補助問題。2013年2月,在林芝地區發改委黨組副書記、主任唐擁軍建議下,並徵得林芝地區發改委黨組書記赤某(另行處理)同意,林芝地區發改委於2013年2月、2013年11月兩次從單位房租收入中共計支出114000元,為55名幹部職工發放補助。唐擁軍作為分管辦公室及財務工作領導,頂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對違規發放補助負有主要責任。經林芝地區監察局局長辦公會研究並報行署同意,決定給予唐擁軍行政警告處分,並對違規發放的補助予以收繳。
2.米林縣政法委原副書記(現任米林縣政協辦公室主任)謝建東在娛樂場所公款接待問題。謝建東在2013年擔任米林縣政法委副書記期間,多次用公款在林芝地區娛樂場所進行接待,共計消費11755元。經林芝地區紀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謝建東黨內警告處分。
3.自治區交通綜合執法總隊拉薩支隊永革等5人違規使用公務車輛問題。2015年4月24日,永革和達娃次仁、洛桑、卓瑪、巴桑次仁5人(均為事業編製)在上班期間駕駛交通執法公務用車到餐館用餐。經自治區交通運輸廳研究,決定分別給予永革、達娃次仁、洛桑、卓瑪、巴桑次仁5人警告處分。(西藏自治區紀委)
陝西省
陝西省通報8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
1.西安市雁塔區城管執法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劉春陽,西安經濟技術開發區城管執法局副大隊長吳軍鋒,借外出考察之機公款旅遊,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寧強縣農村能源建設管理辦公室主任羅彩斌,組織單位職工和家屬公款旅遊,受到行政撤職處分,違紀資金被收繳。
3.銅川市印台區金鎖關鎮崔家溝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白海潮,私設「小金庫」,用其中資金給村幹部違規發放獎金補貼,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罷免村主任職務。
4.延安市寶塔區民政局黨總支書記吳濟寧、副局長羅玉孝,因該局聘用司機公車私用,被追究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分別被誡勉談話。
5白河縣司法局構扒司法所所長徐良彬,春節期間公車私用,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6.柞水縣瓦房口鎮財政所所長田應鋒,違規用公款購買服裝發放給職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7.橫山縣波羅鎮中心衛生院院長劉丕禮,公款報銷個人吃喝和洗浴費用,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8.涇陽縣涇干鎮大曲子村黨支部書記胡建強、村委會主任王奉義,違規給村幹部發放補貼,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陝西省紀委)
甘肅省
甘肅省通報7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
1.永昌縣委黨校常務副校長徐有略公款旅遊、違規發放津補貼等問題。2014年10月,永昌縣委黨校徐有略等人頂風違紀,以培訓為名帶家屬赴大連、張家界等地旅遊,公款報銷相關費用;八項規定實施以來多次違規發放津補貼。徐有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降級處分,免去常務副校長職務,違紀資金予以追繳。
2.省氣象局辦公室副主任徐志龍違反廉潔自律有關規定問題。徐志龍任省氣象局辦公室副主任後,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私自購置辦公傢俱,計6180元。徐志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武威市愛衛辦原主任周懷智公款旅遊問題。2013年2月,周懷智在廈門參加會議後,參加旅遊團在廈門鼓浪嶼等地旅遊,並在旅行社以單位會務費名義開具發票公款報銷。周懷智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報銷資金予以追繳。
4.白銀市疾控中心違規發放補助問題。八項規定實施以來,白銀市疾控中心多次違規發放補助。市疾控中心主任張入學受到行政警告處分,違規發放的補助予以追繳。
5.嘉峪關市畜牧獸醫管理局畜牧獸醫科科長牛吉勝違規設立「小金庫」發放津補貼問題。牛吉勝安排本單位財務人員設立「小金庫」,用於發放津補貼。牛吉勝受到行政記大過處分。
6.靜寧縣委老幹部工作局違規發放福利等問題。靜寧縣委老幹部工作局套取資金設立「小金庫」,違規發放福利費、報銷個人電話費。該局局長張玉新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處分;副局長席學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違紀資金予以追繳。
7.臨洮縣漫窪初級中學校長楊福軍違反財經紀律問題。楊福軍安排財務人員設立「小金庫」,用於學校招待費等支出。楊福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處分。(甘肅省紀委)
青海省
青海省通報1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
玉樹州水利局局長丁豪違規配備公務用車、違規發放福利問題。2012年,丁豪用省財政廳下達的2011年玉樹州水資源專項資金70萬元,購買價值70.6762萬元的越野車,造成專項資金缺口;2013年,安排財務人員給單位全體幹部職工購買戶外防寒服、旅遊鞋和保溫杯,支付公款10.8萬元。玉樹州紀委報經州委批准,給予丁豪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規購買的車輛和發放的福利已收繳。(青海省紀委)
寧夏回族自治區
寧夏通報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
1.自治區農牧廳市場與經濟信息處處長張雪峰,違規收受禮金。區直機關工委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收繳違規收受的禮金上交財政。
2.中寧縣紅梧地區管委會副主任黃勝,以喬遷新居為名先後2次設宴,違規收受禮金。中寧縣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責令退還違規收受的禮金。(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新疆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
1.托裡縣鐵廠溝鎮衛生院院長李萬軍違規發放福利獎金,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昌吉市環衛局新區環衛所所長賈江湧公車私用,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烏什縣烏什鎮英買裡社區主任阿吉熱木·毛拉麥提公款吃喝、違規發放福利,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紀委)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通報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
1.四師72團客運站站長林剛公車私用,給予林剛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用車費用由個人承擔。
2.九師北辰農業公司二區黨支部書記塗其宏違規為其母親操辦壽宴,給予塗其宏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被收繳。(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紀委)
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
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通報1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
1.2009年12月至2013年底,中核財務有限責任公司違反財經紀律、設立「小金庫」,購買、發放消費券。集團公司給予該公司原總經理蔡錫富留黨察看一年和行政撤職處分,降為正處級;給予該公司原總經理張逸開除黨籍和行政降為科員處分;給予該公司副總經理陳斌、韓洪學黨內警告和行政降職為正處級處分;責令財務公司將違規向職工發放的卡物收回。
2.2012年5月、2013年1月、9月和2015年1月,集團公司代表團在出訪阿根廷、加拿大期間,公款或接受合作方安排到景點旅遊。集團公司給予核動力事業部副主任秦喜久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處分,降為副處級;給予核動力事業部副主任章慶華行政記過處分;給予中國中原對外工程有限公司總經理、黨委副書記楊朝東黨內警告、行政警告處分。對其他4名黨組管理人員進行誡勉談話。責令參與公款旅遊的人員退賠用公款支付的各項費用。
3.2013年1月29日,中國原子能工業有限公司將以會議費名義辦理的消費卡在年會上用於抽獎和向參會人員發放。集團公司給予該公司總經理劉春勝、黨委書記夏明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責令原子能公司退回相關費用。
4.2012年10月至11月、2013年7月至8月,核工業第二研究設計院以考察、參觀為名,組織職工公款旅遊。集團公司給予該院院長兼黨委書記肖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同時責令相關人員退賠相關費用。
5.2014年8月20日至21日,集團公司項目檔案驗收工作組在貴州新原公司項目驗收期間,公款旅遊、飲用高檔白酒。集團公司直屬紀委給予項目組組長、集團公司檔案館業務處長劉忠秀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核工業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紀委給予該院辦公室副主任潘佳林黨內警告處分。責令相關人員退賠相關費用。
6.2004年7月至2010年12月,核工業二二一離退休人員管理局資產處處長楊秀梅在兼職期間,未按規定足額向單位上繳其兼職收入。集團公司直屬紀委給予楊秀梅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責令其上交少繳款項。
7.2009年至2011年,集團公司向尼日爾阿澤裡克礦業公司派出的時任總經理吳海斌等領導人員超標準領取年薪。集團公司直屬紀委給予吳海斌黨內警告處分,地礦事業部給予其行政警告處分。超發年薪予以退回。
8.2013年1月6日至10日,中核(鄭州)儲運公司組織員工到海南三亞公款旅遊。中核寶原控股公司給予時任鄭州儲運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劉亞偉黨內警告、行政警告處分,免去其中核寶原控股公司總經理助理職務。
9.2013年11月22日,中核核電運行管理有限公司審計處處長張志輝在組織會議期間,向參會人員及審計處人員發放其親屬開辦酒店的餐券,涉及的費用在會議費中列支。該公司紀委給予張志輝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調整工作崗位。
10.2013年5月至9月,核工業理化工程研究院核應急技術研究所,在業務接待中超標準、超範圍報銷贈送客人禮品、食品、旅遊費等。核理化院紀委給予核應急所所長沈平,副所長張亞奕、張凱黨內警告處分。
11.2009年至2014年,中國原子能科學研究院財務資產處將返還個人所得稅手續費款項坐收坐支、違反財經紀律,該院給予原財務資產處處長、現副總會計師李樹源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處分,免去其副總會計師職務。責令有關人員上交相關返款。
12.2010年至2012年期間,中國核科技信息與經濟研究院核電管理支持研究中心主任汪永平未按單位職工福利費標準向中心職工發放福利費;2010年至2013年期間,汪永平偽造簽名領取咨詢費、勞務費等。該院給予汪永平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並責令其退回有關費用。(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黨組紀檢組監察部)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通報1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滁州市分公司理賠中心違規發放購物卡問題。2014年9月至2015年1月,安徽省滁州市分公司理賠中心購買商場購物卡,以員工網絡學習獎勵名義發放給理賠中心12名員工,發放金額共計12000元。經安徽省分公司紀委研究決定:給予滁州市分公司理賠中心主任柳君黨內警告處分;責成滁州市分公司收回理賠中心員工所領用的購物卡,並上繳滁州市分公司工會(若員工已使用購物卡,從其薪酬中扣除);責成滁州市分公司對理賠中心的違規行為在全市系統予以通報批評。(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紀委監察審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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