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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網訊】據廣東省紀委消息,日前,經廣東省委同意,廣東省紀委對汕頭市原市委常委、紀委書記邢太安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邢太安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收受禮金;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賄賂。邢太安的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其中行賄、受賄問題已涉嫌犯罪。
邢太安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無視黨的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情節嚴重。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邢太安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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