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張聰 北京報道)上個月在北京鳥巢附近發生的豪車飆車案昨日在朝陽法院開庭審理,被告人蘭博基尼駕駛者唐某某因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五個月並處罰金一萬元;而法拉利駕駛者被告人於某某因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四個月並處罰金八千元,二被告人當庭表示不上訴。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唐某某夥同被告人於某某於上月分別駕駛蘭博基尼與法拉利,在北京鳥巢附近的隧道外環處道路上由東向西故意超速行駛,相互追逐,後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兩車及護欄、防護牆等交通設施損壞,並致蘭博基尼中女乘客徐某腰椎爆裂性骨折,經北京紅十字會急診搶救中心司法鑒定中心鑒定,徐某所受損傷為輕傷一級。公訴人分組向法庭出示了書證、證人證言、被告人供述及辯解、辨認筆錄等證據,並當庭播放了事發現場監控視頻,二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對上述證據均無異議。
對此次北京豪車飆車事件,涉案司機唐某某與於某某均表示後悔稱,其飆車行為給社會帶來不良影響,也給家人和朋友帶來了傷害,日後絕不再犯。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唐某某、於某某無視國法,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且系共同犯罪。最終被告人唐某某因犯危險駕駛罪被朝陽區法院判處拘役五個月並處罰金一萬元;被告人於某某因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四個月並處罰金八千元,二被告人當庭表示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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