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南都22日報道,「鑒於蔣尊玉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已不適合擔任省法學會理事、常務理事,決定免去其職務。」今日下午,廣東省法學會八屆二次理事會召開,通過了《關於免去蔣尊玉省法學會理事、常務理事的決定》。
今年4月,廣東省紀委官網南粵清風網通報稱,經省委同意,省紀委對深圳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蔣尊玉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據報道,省紀委官員曾透露,蔣尊玉為家人先後買入42套住房,存款和投資股票銀行資金有兩億多元,資產來源不明。
經查,蔣尊玉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收受禮金;參與賭博;與他人通姦;未如實向組織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項目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其本人或親屬收受巨額賄賂等。其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其中受賄問題已涉嫌犯罪。經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蔣尊玉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
據《深圳特區報》公佈的官方簡歷,蔣尊玉生於1957年6月,漢族,江蘇豐縣人,1978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6年2月參加工作,學歷大專(解放軍西安政治學校哲學專業),碩士,經濟師。1976年蔣尊玉入伍基建工程兵部隊,1983年進入深圳市機電設備安裝公司工作,後到深圳機場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任科長、秘書處副處長。
1992年2月,蔣尊玉調到深圳市規劃國土局,先後任房地產市場處副處長、房地產市場處長;1996年6月任深圳市規劃國土局龍崗分局局長;2001年2月任深圳市龍崗大工業區管委會辦公室副主任;2001年8月晉陞為深圳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市政府辦公廳黨組成員;2005年7月,蔣尊玉被任命為深圳市水務局局長、黨組書記;2009年8月,調任深圳市人居環境委員會主任、黨組書記;2009年10月,中共深圳市龍崗區委書記,區人大常委會主任(2010年1月)、黨組書記。2010年5月,當選深圳市委常委,繼續兼任龍崗區委書記、區人大常委會主任。2013年起,蔣尊玉任深圳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2014年4月11日,廣東省法學會官方網站公佈第八屆法學會理事、常務理事名單,蔣尊玉均在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