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江鑫嫻 北京報道)2015年全國高考首日,就有媒體曝出江西南昌出現有組織替考事件。事實上,前幾年高考期間,這一廣受關注的舉國大考就曾被頻頻爆出作弊、替考等醜聞。在日益嚴格的監考制度之下,為何「槍手」屢禁不止?對此,有教育專家認為,原因在於高考作弊的「低風險、高回報」,必須從立法方面入手,提升替考風險,斬斷利益鏈條。
有專家認為,雖然每次高考替考都會對部分人員進行處理,但替考現象依然屢禁不止,除利益驅動外,跟違法成本低有很大關係。每次替考事件暴露後,對一些涉案的公職人員大多調離崗位了事,不足以起到震懾作用,加上巨大的金錢誘惑,讓很多人鋌而走險。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表示,目前對於替考作弊案的處理,存在兩方面問題。一是往往就由教育行政部門組織調查,但這樣的調查很難嚴肅、徹底,因為被調查者與教育行政部門有直接的利益關係,在調查處理時,有可能被輕描淡寫處理。
二是對於組織替考、參與替考,還存在罪與非罪的爭議,依照目前的刑法,對組織替考的非國家工作人員,或參與作弊的學生和家長,追究法律責任的話,比較適合的罪責是「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但這也存在爭議,認為替考規模不大、通常秘密進行,算不得聚眾,因此,雖然對高考秩序的破壞很大,卻難以追究刑責。
熊丙奇認為,雖然教育部門制定過相關《辦法》明確,考生如涉犯罪將被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但教育部門頒布的只是行政規章,要進一步明確對作弊的問責,需要盡快制訂《考試法》,針對高考作弊案,明確組織、參與作弊者的罪責,切斷作弊利益鏈條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程方平則提出,考試問題應該統籌解決。在民國時期,關於考試有立法院和考試院,考試由專門的考試院來管理,這種管理方法讓考試更加專業化。目前內地高考歸口比較多,專業性不強。提高參與考試成員的專業化程度,出現舞弊的可能性就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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