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北京青年報報道,日前,氣象部門簡政放權媒體通氣會在中國氣象局召開。中國氣象局政策法規司副司長龐鴻魁在會議上表示,取消「雷電災害風險評估」「防雷產品測試」等4項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就是要切斷中介服務機構與政府審批部門存在的利益關聯。
5月底,中國氣象局下發《關於取消第一批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通知》,取消「雷電災害風險評估」、「防雷產品測試」、「新建、擴建、改建建築工程與氣象探測設施或觀測場佈局圖」和「新遷建氣象站現址現狀圖、新址規劃圖」等4項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不再作為行政審批受理條件,以減輕企業負擔。
就在一個多月前,國務院曾發文要求清理行政審批中介服務。要求審批部門所屬事業單位、主管的社會組織及其舉辦的企業,不得開展與本部門行政審批相關的中介服務。中國氣象局按照此規定以及國家關於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轉變職能的要求,決定取消「雷評」等中介服務事項。
氣象部門這份《通知》要求,各級氣象主管機構要切實把取消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落實到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變相開展相關的中介服務。在開展防雷裝置設計審核行政審批時,不要求申請人提供雷電災害風險評估報告。對大型建設工程、重點工程等項目需要進行「雷評」,將由企業自主選擇服務機構提供技術服務。
「雷評」亂象曾遭總理痛批
「雷電災害風險評估」,業界稱為「雷評」,因存在利益關聯以及收費問題,在氣象部門取消的這些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中,最受關注。4月21日在國務院常務會上李克強總理曾斥責中介評估亂象,他說:「現在要建一個項目評估環節實在太多了:環評、水評、能評、安評、震評、交評、災評、文評、雷評、氣評……這個評、那個評,一些地方的同志都把這些評估編成了笑話!」
因系專業術語,很多人對「雷評」這個詞感到生疏,它是對雷電災害可能導致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程度與範圍等方面進行綜合風險計算評估的技術性服務,主要為項目選址、功能分區佈局、防雷類別(等級)以及防雷措施、雷災事故應急等提出建設性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災害防禦條例》及《防雷減災管理辦法》都對「雷評」作出了相應規定。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大型建設工程、重點工程、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人員密集場所等項目應當進行「雷評」,以確保公共安全。
記者通過調查瞭解到,此前,「雷電風險評估報告」是工程項目設計圖紙遞交行政部門審核環節時,被要求提交的。在中國南部和西南等雷雨較多的地區,「雷評」是工程項目前期報建中的規定動作。
一般來說,「雷評」等評估服務機構是政府部門的下屬單位,辦事企業和個人只能選擇這些機構。
濟南防雷中心一位工作人員在受訪時向記者介紹,「雷評」服務收費實行政府定價,按項目投資額收費,定價標準一般以每個省物價局下發的通知為準。
根據山東省物價局防雷減災技術服務項目及收費標準文件,可以瞭解到雷擊風險評估收費情況,拿投資額少於1000萬元的項目來說,按投資額0.9‰收費;5000萬元到1億元的項目,「雷評」則按0.5‰收費;5億元到10億元之間的項目,為0.3‰。假設一個工程項目投資額為10億元,「雷評」這項行政審批中介服務取消後,則為企業省下300萬元的費用。不過,山東省物價局這份文件也指出,收費標準僅限於大型建設工程、重點工程、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人員密集場所等建設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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