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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結果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綜合報道,2017年特首產生辦法決議案經立法會兩日審議後,獲8票贊成、28票反對、0票棄權,未能獲三分二議員通過,政改方案被否決。
投票時在席議員只有37人。大部分建制派議員在臨表決前離開了議事廳,沒有投票。反對的28票,除了27名「泛民」議員之外,還有醫學界議員梁家騮一票。
政府在昨日向立法會提交政改方案,由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正式在立法會,動議修改特首產生辦法的決議案,並隨即展開辯論。在政改三人組先後發言後,各名「泛民」及建制派議員亦如常輪流發言,昨日有25名議員發言,當中9人表態支持通過,16人反對。而在今日復會後,先由議員莫乃光發言,但今早在席的「泛民」議員只有寥寥數人,除本身打算「壓軸出場」的陳志全被迫發言外,黃毓民亦要求鳴鐘點算會議法定人數,藉以拖延時間,但政策未見效。
政改專責小組解散
林鄭月娥表痩前表示,政改專責小組隨著表決就會解散,部分市民對政改感到厭倦,在外集會的市民或許對政改有不同立場,但無論結果如何,社會或許需要時間反省,思考未來方向。
香港政改歷程
1997-07-01
香港脫離英國殖民統治,回歸中國的懷抱。基本法清楚寫明,香港的行政長官和立法會最終經由普選產生,民主程度肯定超越《中英聯合聲明》。
2004-04-26
2004年,當時的行政長官董建華成立香港政制發展專責小組,4月26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就香港2007年行政長官和2008年立法會的產生辦法作出決定。《決定》認為,暫不實行行政長官和立法會普選。
2007-12-29
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決定,2017年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五任行政長官的選舉可以實行由普選產生的辦法。
2010-06-24
2010年,在中央政府、特區政府和香港多個政團的互動和溝通下,立法會分別在6月24日和6月25日,通過了2012年行政長官選舉辦法和立法會選舉辦法的決議案。
2013-12-04
2013年12月4日至2014年5月3日,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就2017年行政長官和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進行為期5個月的公眾咨詢,啟動了實現普選的有關程序。
2014-08-31
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普選問題和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2017年開始,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可以實行由普選產生的辦法。
2015-01-07
香港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宣佈啟動政改第二輪咨詢,同時公佈《行政長官普選辦法咨詢文件》。
2015-04-22
香港特區政府發表《行政長官普選辦法公眾咨詢報告及方案》。
2015-06-17
香港立法會6月17日11點開始審議有關2017年行政長官普選方案的決議案,標誌著歷時兩年多的政改一役進入最後的決戰階段。根據議事規則,70名議員每人有15分鐘發言時間,但只可發言一次,不能提出修訂。
2015-06-18
香港政改方案遭立法會否決,28票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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