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近日,湖南省委組織部副部長、省委老幹部局局長常世雄,被企業公開實名舉報,稱其以虛假項目招商,並向企業索賄近130萬元用於購買房產。
湘老干局「空頭」招商牽出天價活動中心
據中國經營報報道,進口大理石、羊毛地毯、真皮座椅……耗資700多萬元裝修、試營業幾個月後,1000多平方米的「老幹部食堂」關門,一場指向省委組織部副部長的舉報開始。發生在湖南省委大院金秋樓的這起舉報,正向更廣闊處延伸。《中國經營報》記者調查發現,此事背後還牽涉老干局樓堂建設、地產開發、租賃等多個問題。
近日,湖南省委組織部副部長、省委老幹部局局長常世雄,被企業公開實名舉報,稱其以虛假項目招商,並向企業索賄近130萬元用於購買房產。據介紹,此次舉報內容已獲相關領導批示,目前正處於初查階段。
此外,記者從規劃等部門查實,涉事的「活動中心三期項目」並無相關規劃手續,而耗資1.68億元建成的「二期項目」(金秋樓),造價超過6000元/平方米,且存在違規開建、未驗收即使用、安全質量等問題。該局還曾在長沙開發兩處地產,也被舉報存在諸多問題。
多事的食堂
精美的餐具,整齊地碼放在發霉的地毯上;金色的皮椅,圍繞著實木旋轉餐桌;巨大的水晶燈、大理石地板……大門緊鎖,窗簾低垂,如果不是廁所持續傳來的漏水聲,這個上千平方米的飯店幾乎沒有任何動靜。近日,記者進入位於湖南省委大院旁、老干局金秋樓一樓的「老幹部食堂」,發現其早已停業。
而記者從湖南省委老幹部局瞭解到,此次針對常世雄的舉報,除反腐大環境的背景外,直接原因即該停業食堂。承包該食堂的某地產企業,在耗資700多萬元完成裝修、投入試運營後,發現該食堂所在的金秋樓並未驗收,也無任何行政許可,無法辦理相關證照,且存在質量問題。
據公開報道,金秋樓於2009年奠基,相關報道稱「該樓總投資1.28億元,建築面積2.65萬平方米,實行全程代建,建設工期為20個月」,地上11層,地下一層。但記者從多方證實,該樓至今尚未完成建設,且有老干局相關人員稱,其實際投資高達1.68億元,這意味著其每平方米造價近6300元,遠高於當地平均1000多元的土建價格,而建築面積實際並未達到2.65萬平方米。
在官方資料中,金秋樓項目被稱作「省老幹活動中心二期工程」,作為老干局的二級單位,湖南省老幹部活動中心(以下簡稱「活動中心」)是名義上的業主方。記者在長沙市規劃局查詢到的資料顯示,該項目在2010年上報,但在2013年8月1日才獲建設工程用地規劃審批。這意味著金秋樓建成後才獲得了部分規劃審批。
「究竟有什麼問題,至今都沒搞好驗收?」活動中心相關人員稱,活動中心大院內原本即有食堂,位於東海樓,金秋樓這個豪華食堂屬於重複設置,甚至,金秋樓本身也屬於多餘建設,因為已經建成的東海樓、南山樓不僅足夠自用,且始終大量出租。
該人士還透露,此前因為趕走東海樓食堂承包人未給補償,導致對方以喝農藥鬧事,曾一度引起高層關注,更早之前,還有過港商在完成東海樓裝修後發生糾紛的舊事。
多方信源向記者透露,在金秋樓食堂裝修前及裝修期間,常世雄曾多次將承包企業喊到省老干局會議室播放幻燈片,要求更改裝修方案,提高「檔次」。據瞭解,該食堂在2013年年末完成裝修後,水、電、氣均未通,到2014年3月才開始試營業,當年9月底關門。
八個月後,2015年5月末,承租企業選擇在網上公開實名舉報省委組織部副部長、老干局局長常世雄,稱其以虛假項目為誘餌,要求企業高標準裝修並承包金秋樓食堂,在此過程中索要房產。
百萬購房款
記者從老干局相關人員獲得資料顯示,在2013年7月12日,活動中心作為甲方,與湖南某置業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合同中表明該餐廳建築面積為1340平方米。租金則約定為每年100萬元,每三月繳納一次租金。
此外,在上述合同簽訂當天,活動中心還與A公司簽訂了《湖南省老幹部活動中心幹部職工宿舍危房改造合作協議》。該協議指明,危房地塊位於金秋樓東側,地塊面積約16.222畝,「實際有效面積13.208畝」。
「這個就是所謂的三期工程,但實際上是沒有任何立項、審批的,純屬虛構。」知情人透露。記者隨後從規劃等部門核實,確無該項目的申報信息。
而A公司在舉報中稱,經省委組織部李某某介紹認識常世雄後,常即宣稱可以給A公司三期項目做,此後又以驗證該公司實力為名,要求該公司裝修並承包金秋樓食堂。
A公司稱,在這一過程中,常提出因為自己的女兒要從某公職調到某銀行任職,要求該公司在長沙市天心區九峰小區購買一套房產,以便女兒就近上班居住。具體購房過程中,常世雄及妻子羅某某均有出面,羅為當地公安系統公職人員。
據參與此事的房產中介公司人員回憶,2013年8月初,常世雄及其妻羅某某先後在九峰小區看了三四套房產,最終看中該小區一區17棟601(160平方米、帶車位、雜屋)。此後在通城國際酒店與業主楊某見面,但未談攏價格。此後在中介溝通下,最終敲定售價為165萬元。8月21日,業主楊某在中介公司蓋章的制式合同中,亦標明其房產售價為165萬元。
相關記錄顯示,2013年8月28日,業主楊某與羅某某前往長沙市二手房交易中心辦理過戶手續。根據長沙相關規定,他們需在一樓的中信銀行儲蓄所開設監管資金賬戶,羅在監管賬戶存入48.5萬元,並以此金額與楊某簽訂合同編號為KF1308280091的二手房買賣合同。記者獲悉,舉報以來,常世雄一方還出具了一份總額為64萬元的合同。
高價風險
但中介人員回憶及A公司舉報函均稱,當天A公司以黑色塑料袋帶來110多萬元現金,此後在銀行用兩台驗鈔機清點,羅某某、楊某及A公司人員則在兩三米外休息區等候。
人證之外,記者獲得的楊某、A公司賬戶交易明細清單顯示,在2013年8月27日,A公司人員曾支取120萬元,而次日即過戶房產當日,楊某則在監管賬戶中存入現金113.6萬元。
據A公司舉報,除該筆現金外,該公司還支付了中介費、稅金、保證金等14萬元。最終,該公司稱在房產交易中,其出資超128萬元。
據舉報材料,2014年,A公司在承包食堂後,隨即發現,由於金秋樓無行政許可,無竣工驗收,無法辦理餐飲特許行業相關營業證照,又前往相關部門咨詢,發現並不存在所謂「三期開發工程」,便開始與老干局、活動中心、常世雄交涉。
活動中心人員出示的往來函件顯示,A公司在2014年9月後陸續發來多份公函,催促解決問題,並通知解除房屋租賃合同。活動中心主任常軍還曾與A公司一起抓鬮決定評估公司,但後又以省錢為由,取消了評估。
「50萬元的誠意金要退,但後來又決定不退了。常軍說只要他當一天主任,這錢就不退。」活動中心人員介紹,雙方的糾紛,除了食堂裝修款外,還有此前簽訂履行房屋租賃合同時收取的50萬元「誠意金」、46萬元工程款及數萬元餐費,糾紛總金額合計上千萬元。該中心主任常軍負責交涉,在舉報出現後,常軍還曾到紀委部門陳述交涉過程。
有趣的是,記者瞭解到,在公開舉報前,常世雄曾與A公司人員面談,並表示涉事房產並不值165萬元,並在隨後根據64萬元的那份合同,向A公司退還差價15.5萬元。而知情人稱,所謂的64萬元合同,實際上就是一份假合同,合同中的「楊某」並非業主楊某本人簽字。
「這麼做,最大的可能就是防止將來出事,所以把金額通過協議形式變小。」知情人分析稱。採訪中,記者還從相關部門證實,老干局在長沙另外兩個地產項目「嘉盛逸林」和「嘉盛和園」亦曾被其內部人舉報違規開發建設。
據瞭解,上述兩個項目用地均為劃撥土地,原屬老干局下屬老干所。其中嘉盛逸林面積較小,而嘉盛和園則佔地頗大,其戶型最小為130平方米,最大為240平方米。前者目前售價為5000元/平方米。
據常世雄2015年5月12日,在《湖南日報》撰文,湖南省現有82萬離退休幹部,常提出應「組織老同志在主要媒體網站積極發聲、扶正祛邪,淨化網絡輿論環境」。
據介紹,企業在網上公開實名舉報後,湖南省紀委有關領導隨即批示進行初查。截至發稿,常世雄、其妻羅某某、省委組織部李某某等均未對此事作出回應。活動中心則稱已就此向有關部門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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