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京報報道,「我們預計,扣除預留支付資金外,全國可以納入投資運營範圍的資金總計約兩萬多億元。」 30日上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有關負責人就近日人力社保部和財政部共同起草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相關問題解答時說。
人社部介紹,截至2014年底,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餘3.18萬億元,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餘0.38萬億元,合計約3.5萬億元。但這些資金要有一部分用於當期的待遇支付或支付準備,不可能全部投資。
「《投資辦法》規定由省級政府根據當地養老基金結餘情況,預留一定支付費用後,具體確定委託投資額度。我們預計,扣除預留支付資金外,全國可以納入投資運營範圍的資金總計約兩萬多億元。但也不是馬上就能彙集起來,從地方逐級歸集起來有個時間過程。」人社部相關負責人介紹。
此外,人社部介紹,基本養老保險除了滿足當期支付需求外,還要為應對老齡化挑戰留有必要的結餘積累資金,因此投資運營、保值增值的必要性十分突出。而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等其他4項社會保險基金,在制度上規定是當期收支基本平衡,所以雖然也有一些資金結存,但不是這次《投資辦法》規定的範圍。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自2000年開始建立的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目前已累積資金1.2萬億元,主要是為應對老齡化挑戰所作的戰略儲備;但其已經有專門的投資管理制度,不屬於這次《投資辦法》規範的範圍。」人社部相關負責人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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