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鄭治祖) 香港文匯報上月獨家披露,民主黨前主席、立法會議員何俊仁及社民連主席、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於今年3月就前年被特區終審法院駁回司法覆核特首選舉結果後,極速償還了250萬元訟費,但立法會未有顯示二人申報捐款償還「債務」。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昨日去信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主席葉國謙,質疑兩人極速還訟費與收入並不相稱,要求委員會盡快調查有議員懷疑收取未有申報資金。
香港文匯報早前獨家披露,何俊仁及梁國雄就2012年特首選舉司法覆核失敗,然後於短時間內償還了巨額的律師費及堂費。葛珮帆昨日在信中引述有關報道指,有關的費用高達273萬元,「立法會議員的收入有限,兩位議員既迅速償還費用,而報章亦指兩人沒有向立法會申報收受任何資金,加上梁國雄議員一向自稱貧窮,種種情況不免令市民懷疑兩位議員是否有隱瞞收取任何『秘密資金』。」
據規則議員資產有變更要申報
她在信中續指,根據議事規則,議員的個人利益登記如有變更,須在變更後14天內,以立法會主席批准的格式,向立法會秘書提供變更詳情。「據議事規則第八十三條第(五)(d)(ii)款所述,『作為立法會議員,來自任何人士或組織的財政贊助,而提供詳情時須說明該項贊助是否包括以直接或間接方式付予該議員或其配偶的款項,或給予該議員或其配偶的實惠或實利』。」
葛珮帆強調,身為立法會議員,有責任就其個人利益向秘書處交代,讓市民有渠道監察議員操守。議員是否有獲得巨款資助,對公眾利益有重大的關係,以及會影響市民對立法會議員的信任。她為此要求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盡快對上述事件進行調查,以釋除市民的憂慮,挽回市民對立法會的信心。
長毛卸膊 「問何俊仁」
梁國雄今日在接受傳媒訪問時「推庄」稱,有關的訟費由何俊仁負責「找數」,若何俊仁已「找數」,自會問他取回,「無錢咪欠住佢(何俊仁)先囉!話我哋突然間發財無意思。」被問及何俊仁是否已支付有關費用,梁國雄稱「要問一問何俊仁」,又稱自己只負責其中20多萬元費用。
香港文匯報早前獨家披露,何俊仁和梁國雄前年被特區終審法院駁回司法覆核特首選舉結果,並於今年2月裁定需向特首梁振英支付共273萬元訟費,到今年3月,兩人已極速償還其中250萬元,惟二人未向立法會申報曾接獲巨額捐款來償還「債務」。本報記者在翻查資料時再發現,兩人聘請的兩間律師事務所,涉及此案的律師費高達300萬元。屯門區議員陳雲生早前已致函廉政公署,指梁國雄無向立法會申報,涉嫌違反議事規則,促請廉署徹查梁國雄錢從何來。
去年被踢爆收100萬黑金
梁國雄涉嫌收受秘密捐款早有前科。他去年被密件踢爆涉嫌收受黎智英100萬元「政治黑金」,但他當時矢口否認,其後又狡辯有關捐款是由他「代」社民連收取,用於社民連和他個人的法律訴訟,但又從未向立法會申報利益,現時正被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調查,月內將出席聆訊「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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