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香港電台報道,行政長官梁振英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國家安全法》,不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
他表示,香港是國家一部分,特別行政區有責任和義務維護國家安全,透過基本法23條在本地進行立法,他表示,政府暫無計劃就此立法。
被問到現時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國家安全法》,政府有無壓力要盡快立法,梁振英回應說,基本法自1997年實施以來,政府已經有責任根據基本法23條履行責任,重申現無計劃就23條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