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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安倍在進行答辯。 【文匯網訊】據日媒報道,日本首相安倍晉三本月10日在眾院和平安全法制特別委員會會議上,就朝鮮半島發生「突發事態時」行使集體自衛權的條件表示:「處於導彈防禦狀態或運送日僑的美國艦船存在遭受攻擊的明確危險時可以認為(符合條件)。」
據中新網援引日媒報道,安倍在今年6月26日的答辯中表示,當敵方發射攻擊美國艦船的導彈時允許行使集體自衛權,此次則改變了說法。再次突顯出作為行使集體自衛權必要條件的「存亡危機事態」定義的模糊不清。
會上,日本民主黨大串博志要求推遲在下周的委員會會議上表決通過的計劃,對此安倍稱「時機到了就將做出決定」,重申了表決通過的意願。
據瞭解,圍繞為美軍艦船提供護衛一事,安倍在6月26日的特別委員會會議上答辯稱:「在(敵國)對處於導彈防禦狀態的美艦發射『艦對艦導彈』的階段,有可能認為日本的存亡受到威脅。」
對此,提出質詢的日本民主黨黨首岡田克也批評稱「那樣來不及」。7月10日岡田再次質詢判斷屬於存亡危機事態的時機,安倍對此做出上述回答。
安倍強調行使集體自衛權的前提是「發生針對美國的武力攻擊、針對日本的攻擊迫在眉睫或可以預測」的情況。關於針對運送日僑的美艦的攻擊,安倍稱「攻擊很可能有大量日本人乘坐的艦船,可以看出此舉具有攻擊日本的意圖」,重申自衛隊提供護衛的必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