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環球時報報道,美國國務院12日高調介入中國警方拘留涉嫌犯罪的「維權律師」一事,指責中方「有組織扣留」一些「和平捍衛他人權益」的人士。美方的這一「定性」與其以往在人權領域向中國發難一脈相承。
然而區別是,過去中國比較弱時,美方的指責像是「人權大棒」,如今它的指責像是粘在中國人腳底的一塊泡泡糖。不會有人認為美國務院的這番話有什麼實際作用,它只會讓中國多少有點不舒服,其程度同鞋被髒東西粘在地板上差不多。
這件事是中國的內部事務。這句話的含義之一是,讓對鋒銳律所涉案律師的抓捕得到中國律師界更廣泛的理解,讓此事最大限度地促進中國民主法治建設,比我們思考如何回擊美方的指責或許更重要。
毋庸諱言,律師界內有人對警方的這次行動存在困惑,這或許有一部分來自於行業內部的「同病相憐」,就像有記者犯案被抓時,新聞圈內會天然多一些人覺得有必要幫著說幾句話。還有一部分來自對民主和法治邊界的長期爭議,不能不說,西方價值觀近年來對這個領域滲透了大量影響,使得一些相當重要的基礎性共識遭到了破壞。
少數死磕派律師的行為違反了法律,這需要通過法庭的審理最終確認。如果最終裁決支持警方行動,還需要通過有說服力的傳播,讓一些存在困惑的律師看到相關證據。整個過程的公開透明十分重要,因為此次行動的意義不僅是打掉一個「嚴重犯罪團伙」,它還要幫助其他死磕派律師和公眾共同釐清正當維權與違法滋事之間的界線。
美國務院宣稱被抓律師是在「合法地挑戰政府政策」,這種主張是西方勢力與中國死磕派律師和他們支持者彼此呼應的支撐點之一。必須要摧毀這樣的支撐點,但摧毀它們的方式不能是大批判,而只能通過對被抓者依法進行公開、公正的審理來實現。
由於深受西方影響,中國國內會有少數人對抓捕犯案死磕派律師一直牴觸到底,但大多數人會接受法庭審理傳遞出的信息,因此這是中國社會通過具體案例就何為法治形成和擴大共識的一個機會。
除了美國務院,台灣、香港一些極端力量也出面指責內地公安的抓捕行動,客觀說,它們的表現令內地公眾反感,民間會有一些人認為,被這些外部勢力支持,說明被抓者的確不是什麼「好人」。
然而國家的處理要跳出外部因素的干擾,要堅守事實,堅守法律程序。全球化環境下,中國內部的反體制因素有可能與外部因素產生相當錯綜的勾連,它們哪些是對此案有定性意義的,哪些是普通意義上的,一定要區別開。
打掉一個有「維權律師」涉嫌參與的犯罪團伙,不僅要實現中國社會治安的進一步平穩,還要力促國人在中西意識形態的爭議點上更加自信和團結,這既是法律和治安之戰,也是人心爭奪戰。而我們向後一場戰役的投入程度,一點也不應當比對待前一場戰役的認真程度低。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有違法犯罪者都須受到懲處,哪怕這當中有一些人是律師。讓接下來無可挑剔的司法辦案過程來證明這個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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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鋒銳律所被查 揭開「維權」黑幕
黑龍江慶安、江西南昌、山東濰坊、河南鄭州、湖南長沙、湖北武漢……一系列熱點事件的現場,為何屢屢出現律師挑頭鬧事、眾多「訪民」舉牌滋事?一系列敏感案件的庭外,為何屢屢出現主審法官、主管官員被詆毀攻擊、人肉搜索?一系列案事件被炒熱的背後,為何總有一批人興風作浪,總有一隻惡意操縱之手若隱若現?
在公安部的部署指揮下,經北京、天津、黑龍江、山東、福建等多地公安機關縝密偵查,日前,備受關注的翟巖民、吳淦等人涉嫌嚴重犯罪案件又有最新進展——根據犯罪嫌疑人的進一步供述和更多的案件線索指向,公安部部署指揮北京等地公安機關集中行動,摧毀一個以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為平台,自2012年7月以來先後組織策劃炒作40餘起敏感案事件、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涉嫌重大犯罪團伙。至此,一個由「維權」律師、推手、「訪民」相互勾連,組織嚴密、人數眾多、分工精細的涉嫌犯罪團伙浮出水面,其以「維權」「正義」「公益」為名、行嚴重擾亂社會秩序之實、企圖達到不可告人目的的種種黑幕也隨之揭開。
組織嚴密形成體系勾連滋事分工精細
今年5月,黑龍江發生「慶安事件」。民警依規合法開槍,為何被炒成「槍殺訪民」?
犯罪嫌疑人翟巖民、吳淦、劉星給出了答案:這都是他們「維權圈」裡的人幹的。他們的供述展現出慶安事件迅速發酵成一起全國性輿論事件的脈絡——「維權」律師挑頭起事、推手策劃組織、「訪民」圍觀滋事。
「這些『維權』律師是『圈』裡的核心,也是最先衝出來的人。律師謝某某第一個提出要炒作慶安事件。」翟巖民供述。
事件一發生,「維權」律師就在微信裡建立了「慶安事件維權群」,並發佈「徐純合是訪民」「警察開槍是領導指使」的「內幕」。「警察槍殺訪民」的謠言在網上迅速擴散。謝某某等6名律師在慶安火車站打橫幅,並與徐純合的母親簽訂代理書。看到媒體報道當地領導去慰問開槍民警,律師唐某某提議對該領導進行人肉搜索,發現問題後繼續炒作、給政府施壓。
重要推手、網民「超級低俗屠夫」吳淦緊隨出場,「懸賞10萬元徵集慶安事件的現場視頻」。翟巖民介紹,吳淦在炒作熱點敏感事件方面很敢幹,在「圈」裡「名氣非常大」。「訪民」劉星給翟巖民打電話問要不要組織人去「聲援」。翟巖民給吳淦打電話,吳淦說暫時還不需要,要讓律師先把事件炒熱了,才需要大批「訪民」去炒作和「聲援」。
短短數日內,慶安事件越炒越熱。翟巖民組織協調各地「訪民」,分5批次前往慶安「聲援」。參與「聲援」的山東「訪民」李某某證實,自己在慶安火車站舉牌,還領到了600元的「酬勞」。她和其他「訪民」被當地公安機關治安拘留,拘留期滿回京後,翟巖民專門設宴為「慶安的勇士們」慶功。
「從我2013年進入這個圈子,只要國內發生一些敏感事件,他們就按這種固定的模式和流程進行炒作。」翟巖民說,「維權」律師經常在微信群裡發某個敏感事件的視頻或照片,以及一些極具煽動性的看法。如果事件沒有炒起來,「維權」律師就會直接到現場去。這時,就會有一些人組織「訪民」,打著追求事實真相的幌子去現場「聲援」,以此引起社會關注和熱議。
犯罪嫌疑人所稱的「維權圈」究竟是怎樣的?警方查明,「維權圈」大體分為三個層級:組織核心層,包括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主任周世鋒、行政助理劉四新、律師黃力群等人;策劃行動層,包括律師王宇、王全璋和推手吳淦、翟巖民、包龍軍等人;跟風參與層,包括劉星、李某某等「訪民」。
辦案民警介紹,除了「維權」律師、推手、「訪民」,「維權圈」裡還有其他角色——專人負責拍攝現場情況,第一時間發到微信裡;專人進行整理,發到境外網站。隨後,一些網絡大V進行評論、轉發,從而給當地政府造成強大的輿論壓力。
「聲援」活動的資金從何而來?翟巖民、劉星等人供述:每次有聲援活動的時候,他們會在網上募捐,有時也會得到境外資助。各地的訪民誰想去聲援,都能得到一些報酬和補助。「有些活動,律師群體也會給我們一些錢,我會把錢分給去參加聲援活動的人,自己留下一部分。」翟巖民說。
這麼大的群體,如何聯繫並保持行動一致?警方查明,他們一方面定期組織聚會、聚餐,交流「經驗心得」,商討行動計劃;另一方面,通過微信、QQ群和「電報」等即時通訊工具溝通聯絡,進行煽動策劃、開展業務培訓。類似的群有很多,有的以熱點事件命名,有的以行動目標命名,有的以共同利益命名。
「『電報』主要用於組織串聯,裡面的言論基本都是攻擊黨和政府的。」翟巖民供述,「我們在裡面策劃、組織各種聲援活動,可以設定時間刪除圖片和文字,就是不想讓政府知道。」
人稱「老道」、曾被公安機關多次處罰的「訪民」劉星交代了通過「電報」等方式與翟巖民聯繫的情況,並承認翟巖民給他介紹了很多律師朋友。劉星還交代,在翟巖民的策劃下,他組織「訪民」到案件現場,通過靜坐、喊口號、舉標語、打橫幅等方式,先後參與炒作湖南律師謝陽狀告司法行政機關等近10起敏感案事件。
「在我們『維權圈』裡,把訪民都稱為公民,因為說訪民不好聽。」翟巖民交代,圈子裡的絕大多數人都是對現實不滿、對政府不滿,經常借助一些事件發洩、滋事,並宣揚「以被拘留為榮」。
借助「熱點」炒作煽動網上網下興風作浪
警方查明,在多起敏感案事件中「衝鋒在前」的「超級低俗屠夫」吳淦,是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主任周世鋒專門聘任的行政助理。他雖然不是律師,但在所裡「地位」特殊,月薪過萬還有專門的「活動經費」,深受周世鋒的倚重,直接參與該所的重要決策。
「吳淦曾經發起聲援山東曲阜薛某某案件、黑龍江建三江事件和鄭州十人被拘事件。吳淦毫無法律背景,周世鋒就是為了利用吳淦的名氣提高鋒銳所的名氣和影響力,同時也獲得更多的案源和財源。」翟巖民認為,周世鋒看中的,正是吳淦什麼事情都敢幹,並且點子多,行為足夠吸引眼球。
據介紹,把普通事件炒作成熱點事件,把敏感事件炒成政治事件,讓不明真相的群眾和網民跟進,煽動對政府的不滿情緒,是鋒銳所一貫推崇的做法。
「周世鋒在代理案件時,除了看代理費的高低之外,主要看有沒有炒作點。」犯罪嫌疑人、鋒銳所律師黃力群供述,「周世鋒自稱律師界的宋江,專門招收一些不遵守法律準則的『死磕』律師,用違法的手段炒作代理的案件。他主動把這些人拉攏起來,給他們資助,讓他們覺得有強大的後盾。」
辦案民警介紹,遇有敏感案事件,這些「死磕」律師在庭內、網上公開對抗法庭,並幕後指使挑頭滋事骨幹組織訪民在庭外、網下聲援滋事,內外呼應,相互借力,成為炒作敏感案事件的直接推動力。
犯罪嫌疑人王宇就是鋒銳所眾多所謂「死磕」律師之一。據瞭解,王宇不僅被質疑律師執業履歷造假和「吃空餉」,還曾於2008年12月在天津與鐵路工作人員發生糾紛,將18歲的張某某打傷致其耳聾,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半。出獄後,她熱衷於插手炒作敏感案事件。例如,在代理蘇州范木根案件中,她在網上發帖故意歪曲案情,使得很多人盲從跟進。開庭時,法院前就聚集了數百人「聲援」、圍觀;庭審中,王宇大鬧法庭,直至被當場帶離,然後在庭外跟「訪民」互動,一起打橫幅、喊口號,引來更多人圍觀、製造影響。
「鋒銳律師事務所的許多律師和工作人員的風格就像吳淦。劉四新是刑滿釋放人員,沒有律師證,對我國現行體制非常痛恨;王宇多次大鬧法庭和看守所;王全璋連整句話都說不清楚,表達能力很差,但什麼案子都敢接。」翟巖民供述。
對於鋒銳所律師代理炒作案件的做法,多名犯罪嫌疑人將其描述為「新、奇、特」:
——新,就是要有新思路,讓律師不要像以往那樣按照法律程序走。「在公安機關聽警察的,在法庭聽法官的,他們說什麼是什麼、不敢反抗,那樣是不行的。要強勢一些,不要聽他們的,按照自己的意願來處理。」周世鋒曾這樣告訴翟巖民。
——奇,就是能請到一些像吳淦這樣的「奇人」。發揮這種人「敢沖敢打」的「特長」,做出一些常人做不出的事。比如,吳淦曾經把一女幹部頭像貼在裸體模特模型上,在網上直播「每日一睡」;也曾在法院門口給某高院領導「設靈堂」。
——特,就是用一些特別的方式,例如,在網上網下聲援炒作圍觀他們代理的案件;舉報、投訴主審法官、辦案民警和當地官員,號召網民對他們人肉搜索,給他們施壓;組織案件當事人、親友以及不相干的人圍攻政法機關,以此向政法機關施壓,達到在正常法律制度內無法達到的代理效果。
「鋒銳律師事務所代理、炒作過多起敏感案件。」黃力群說。周世鋒經常教唆律師在代理案件中故意挑事,這些律師回北京時,周世鋒還會安排人員拿著鮮花去接站,並公然表揚這些律師幹得好。
各懷鬼胎揚名獲利製造混亂另有所圖
那麼,這些「維權」律師、推手和「訪民」在一次次「維權」炒作中能獲取什麼好處?他們這樣做是否還有更深層的目的?
黃力群、翟巖民、吳淦、劉星等人供述,他們的目的就是揚名獲利、製造社會混亂。這種炒作模式之下,每一個環節的參與者都有利可圖——
對於律師而言,本身有一定的社會地位,他們介入後使得事件、案件的關注度更高,造成的社會影響更大,律師也會因此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如果能代理還能掙代理費。
對於律所裡的非律師人員,例如吳淦,「在炒作敏感事件中,既提高了名氣,擴大了影響力,而且在每次募捐中藉機斂財,落下了不少錢。」又如,負責向境外網站發「聲援」新聞的人員,「他們發完東西署自己的名字,那些網站的人會找到他們,給他們錢。」
對於「訪民」而言,儘管與這些敏感事件沒有關係,但他們參與其中,首先能夠藉機讓自身訴求得到律師的援助;其次,能夠引起自己家鄉政府的關注,對於解決自身訴求有利;同時,還能得到一些經濟方面的利益,除了差旅費實報實銷之外,還能得到數百元的補助,如果被拘留還有「拘留補貼」。
對於翟巖民這樣的推手而言,每參與一起敏感案事件,能領到少則數百元、多則數千元的「補貼」,在「圈」內的名氣也越來越大。「我感覺很好,因為我沒有收入,既可以賺錢,又可以得到別人特別是訪民的尊重。」
對於鋒銳律所而言,炒作是揚名獲利的「捷徑」。經過一系列熱點案事件的炒作,鋒銳所名聲大振、財源廣進。正如周世鋒所言,用法律框架內的方法很難打贏一些官司,就是要用法律之外的手段贏得官司,讓其他人都看到鋒銳所在這方面的本事。
連日來,黃力群、翟巖民、吳淦、劉星等人對自己的涉嫌嚴重犯罪行為進行了深刻反思,並認識到了所謂「維權」活動對社會的嚴重危害——
「我被周世鋒給騙了,他利用了我曾經在國家機關工作過的身份,為他自己抬高身價、招攬生意。我成了他的招牌和工具。」黃力群供述,周世鋒不但慫恿他提前退休,而且幾次設套,不告知案情卻讓他去代理敏感案件,並安排記者採訪他,「把我當成槍使」。
「我們的行為嚴重擾亂了社會秩序,造成了交通堵塞等嚴重的社會混亂;錯誤引導了很多不明真相的群眾,讓他們對政府產生不好的印象,甚至也要參與進來;給其他一些別有用心的人提供了炒作的機會,達到他們醜化政府形象以及更多不可告人的目的。」翟巖民說。
「我覺得對於律師而言,要利用法律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絕不能像鋒銳所那樣,用一些卑劣、下流、非正常的手段,嚴重破壞了法治建設,與公平正義背道而馳。」翟巖民說,「不管你有什麼訴求,都要在法治的軌道內進行。真的不能再去炒作一些敏感事件,不能去宣揚一些負面的東西,我們必須烘托出社會的正能量。」
目前,周世鋒、劉四新、黃力群、王宇、王全璋、包龍軍等多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另據警方披露,周世鋒等人涉嫌其他嚴重違法犯罪。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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