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陳庭佳)反對派在上月綑綁否決2017年特首普選決議案後,稱香港基本法的政制部分需要修改。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23日強調,現時沒有需要修改香港基本法,也沒有聽到中央政府官員說要修法,輕言修法會無所適從。她又直言,提名委員會制度不是要修改香港基本法第四十五條的原因。
梁愛詩23日在接受網上電台訪問後強調,現時看不到有任何需要修改香港基本法,而在最近數個月與中央官員接觸中,也沒有聽過他們說要修法。她解釋,香港基本法是憲制性文件,要追求穩定性,若輕言修改會無所適從。
不可違反中央對港方針
她認為,毋須檢討整部香港基本法是否需要修改,只要落實時覺得某一條「行唔通」,就可考慮是否需要修改該條,但可先透過本地立法層面去調節,而香港基本法第一五九條列明,任何修改也不可違反中央對香港的基本政策方針。
對於反對派針對提委會制度,梁愛詩明確指出,提委會不是要修改香港基本法第四十五條的原因,公眾要明白為何在香港基本法起草時,會有成立提委會的建議,及提委會的組成。她又認為,香港基本法到2047年時是否需要修改,要看當時的情況,因「一國兩制」最少維持50年不變,而現時連較近的問題也未考慮到,故先不要考慮2047年的事。
她強調,要以全面的角度來看香港基本法是否成功落實,而香港基本法在1997年才開始實施,是一件新事物,中央和香港也是一邊落實、一邊摸索,很多情況事前並沒有想到,當然會有一些瑕疵,但也有很多很成功的事例。她舉例指,香港基本法起草時,沒有人會想到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CEPA),但在香港基本法下,不同關稅區都可以緊密合作,於是出現了CEPA,香港貨物進入內地可以不用繳稅,香港服務業也有很多機會。
冀議員捨「我對你錯」態度
政改爭議過後,梁愛詩希望議員之間、議員和特區政府之間及議員和中央之間多些溝通。她又指,要改善行政立法關係,首先雙方都要有意願,也要了解對方看法,不能堅持己見、抱覑「我對你錯」的態度,方可建立可以互相溝通的關係。她又認為,特首梁振英最近也轉變態度,因政改爭議時情勢緊張,很難單方面遷就對方。
被問到是否支持梁振英連任,她稱沒有聽到中央支持梁振英連任的說法,又指自己並非選委,也沒有任何能力為他人拉票,而自己在2012年特首選舉時,也很少參與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