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俞晝 通訊員 鍾萱 紹興報道)因涉嫌集資詐騙,越劇演員出身的前中國建設銀行紹興城西支行行長陳某近日出現在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檢察機關指控,陳某明知另一被告人曾某負有巨額債務無法償還,仍以行長的身份出面或作擔保,以「為其他客戶轉貸」為名,詐騙47名受害人1.6億元。
1971年生的陳某,曾是紹興上虞小百花越劇團演員。10年前,中國建設銀行系統向社會招聘歌唱、舞蹈、體育方面有特長的人。陳某應聘成功。幾年後,她被提拔為支行行長,一時間,她成了各種聚會的焦點。她也被評為建設銀行系統「三八紅旗手」、紹興市「業務標兵」、「巾幗英雄崗」得主等。
2011年,通過小姐妹顧某,陳某認識了大老闆曾某。顧某與陳某有十多年交情,因此,對於她介紹的人,陳某十分信任。「在他身上看不到一些老闆的通病,他不賭博,也不去唱歌抱小姐,做事很認真。我感覺他像對妹妹一樣對我。他們夫妻二人還和我一起做公益。我對他們夫妻二人像對自己的兄嫂一樣,完全不設防。」陳某在庭上說。
2012年初,曾某讓陳某幫其借款。陳某自稱,曾帶著信貸評估小組,專門到曾某的化肥廠進行考察,在那裡她用手機拍下工廠提煉黃金的過程。她還聽曾某說,在寧波的公司有價值2.5至2.8億元的房產。因此,陳某絲毫不懷疑曾某的實力,不遺餘力地幫這個哥哥借款。
陳某銀行支行行長的身份,加上以往積累的口碑,使得很多人願意將大把大把的錢借給她。債權人劉先生記得,幾年前一個飯局上,經朋友介紹,他初識陳某。
「當時朋友說這是銀行的『行花』,在銀行內部和朋友圈子口碑都很好,企業需要貸款之類的可以幫忙。我的第一感覺就是人長得漂亮,也會說話,印象不錯。」劉先生說,2012年的一天,陳某打來電話,說客戶貸款到期需要轉貸,「一開始我不肯,但她表示願意擔保,我才把錢打到了她指定的賬戶上。」
在陳某的慫恿下,一些人把房子抵押,或向親戚借遍錢,再借給陳某。
檢察機關指控,近四年間,曾某等騙取47名受害人人民幣62550.1萬元,除了以還本付息的方式支付37626.0032萬元,實際騙得24924.0968萬元。其中,陳某參與騙得16159.3萬元。騙得資金用於償還曾某的債務、支付高利息等。起訴書還指控,曾某與陳某、魏某商謀,偽造企業及個人身份證資料騙取他人借款,騙得1120萬餘元等。
當被法庭問及對被指控罪名和事實有無異議時,陳某表示:「有意見!他(曾某)是我從事銀行工作以來遇到過的最優秀的企業家,我是在幫優秀企業家渡過短期資金困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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