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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國土資源廳原廳長李建功。網絡圖片 【文匯網訊】山西省國土資源廳廳長李建功落馬後,關於李建功妻子深更半夜用車轉移賬款的故事在山西官場瘋傳,人們對此半信半疑。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今年8月中旬,記者獨家獲得原山西省國土資源廳廳長李建功在接受紀檢部門調查時他本人的悔過書(檢查)。在這份悔過書中,李建功極為詳細地描述了妻子借其廳長一職的影響力,瘋狂斂財的過程,還披露了事發後,自己指導妻子轉移贓款的詳細過程。
去年11月6日,山西省紀委發佈消息,山西省國土資源廳廳長李建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調查——原因是李建功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涉嫌犯罪。
通報的措辭頗為嚴厲:「李建功身為黨的領導幹部,無視黨紀國法,嚴重違紀違法,尤其在十八大以後仍不收斂、不收手,繼續收受賄賂,且為逃避組織調查,轉移贓款贓物,情節嚴重。」
2015年2月10日,李建功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妻子是一個窮怕了的守財奴」
李建功在悔過書中自述——
他與其愛人是同村,小時候在農村一起長大,都是通過考學跳出農門。他們八十年代結婚後,聚少離多,他長期在外地工作,妻子在老家醫院搞臨床工作,既上夜班,又帶孩子,吃了不少苦。後來李調回省城任職後,總覺得對她們母子虧欠,把已是主治醫生、從事二十多年的醫療工作的妻子調到某機關。
「妻子是一個窮怕了的守財奴,剛參加工作,為了多掙加班費,春節我從外地回來,她都要多值兩個夜班,平時省吃儉用,到現在賣垃圾也要和收破爛的斤斤計較。
我當廳長後,有人捧她,有人忽悠她,有人求她,有人給她花點小錢收買她,她迷失了方向;她仗著自己是廳長夫人的身份認識了地市國土局長,就給人家張口說事,為請托人承攬土地整理項目,為一些找上門來的幹部調動、任用說情。
我有覺察,但沒有嚴格去管她,認為她成不了大事,有我控著。她也需有個人際圈,不要一天老關注個我,懶得去管她。
久而久之,慣出了毛病,見有掙錢的機會就想撈一點。」
紀委對我立案調查期間,老婆還在為請托人打招呼攬生意
「她說集資期房能掙錢,我說個人名下有限制,就幫她辦假身份證,她說銀行姐妹找她攬儲蓄,我就給機關規劃徵收處打招呼照顧存一點。
有我的支持和縱容,她的膽子越來越大。特別是今年以來,省紀委根據舉報對我立案調查期間,我已是熱鍋上的螞蟻,她還在為請托人打招呼攬生意。
取不義之財,投資入股經商。多少年來,我兩口子一直就想在工資外掙點錢。多年前錢就投資買股炒股,後來就集資期房升值盈利,再到近幾年投資入股,在××房地產與×××合作的某項目入股,另外在某花園等五處集資期房盈利。」
「一個節日下來總有幾萬、十幾萬或幾十萬不等的禮金收入」
李建功是怎麼斂財的,悔過書透露,其受賄途徑主要有三:
一是逢年過節收受禮金,業務上、經營上與國土部門有聯繫的開發商、老闆、各市局局長、各有收費來源的事業單位領導,有想法提拔的幹部,都少不了借過節拜訪,少則幾千元,多則上萬元,一個節日下來總有幾萬、十幾萬或幾十萬不等的禮金收入。
二是幹部任用中收禮。國土系統實行省廳下管一級領導班子的幹部管理體制,幹部任用、班子調整都由省廳黨組研究決定,因此幹部任用中少不了送禮金。
三是收受禮品。吃的、穿的、用的都有人送。這麼多年,我幾乎沒有在市場上買過糧、面、油,也沒有自掏腰包買過煙、酒、茶。有人收就有人送,上行下效,送的人也就得收,帶壞了這支隊伍的風氣。
怕東窗事發,托老鄉找北京硬關係
時下,李建功妻子深更半夜用車轉移賬款的故事在山西官場瘋傳疑。這事,李建功在悔過書中詳述了事情的經過:
「2014年因紀委對我立案核查,我怕東窗事發,整日擔驚受怕,知道我老鄉×××在北京有硬關係,想找他幫我擺平事,我寫了一段說明自己在山西是有功之廳長,不是惡人、壞人,在領導和群眾中口碑很好的(的信)交給他。不久他來電話向我借錢,我知道是什麼意思,我就從銀行給他匯了款。」
中紀委談話期間,我指導老婆用車轉移贓款
「今年以來,我看到中央反腐的決心,看到一個個貪官的下場,中紀委專案組又多次找我談話,我心急如焚,惶惶不可終日,白天上班心不在焉,晚上不能安然入睡。怕這些年積攢下來的不義之財被發現,就把別人送了的錢沒辦成事的、怕舉報的趕快退了。
把(家裡)剩餘的錢從各個角落裡清理出來,並告訴老婆能拿出去的全部清理,然後裝箱打包,利用夜深人靜之時,裝在自家車上,約好(朋友)×××在外邊等,不敢在自家院子裡,怕熟人看見,跑到大街上找一僻靜處,先下車看看周圍沒有監控,直到安全了才把箱子搬下來,裝在×××車上,前後多次轉給×××錢(贓款)。」
用煤礦礦主送的錢給兒子在北京買房
2009年8月和10月,李建功兩次收受煤礦礦主×××送來的美元和銀行存折。他想通過李解決該礦山增擴資源的遺留問題。後來李用銀行存折中的錢,為兒子在北京購置了房產。
據李建功坦白:「兒子大學畢業留北京工作十多年了,也沒有給他買一套合適的房子,長期租房居住,落不了戶口,到現在工作調整了幾年了,戶口還在原單位集體戶口上,去年32歲的兒子還沒有成家娶妻,我不但沒有真正關心他,還通過不正當的渠道給他解決住房,給他帶來負面影響。
對兒子的教育和管理我失之於寬,沒有起到嚴父的作用,我用貪來的錢為他買房子、居然讓他知道和參與,真是太荒唐了。我是一個不負責任,甚至混賬的父親,不僅自己不廉潔犯罪還傳導給兒子,對不起父母對我的教誨,是害了他們母子,是我親手毀了一個好端端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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