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 李青霞 湖南報道)中共中央近日研究決定,傅奎同志任湖南省委委員、常委、省紀委書記,黃建國同志不再擔任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職務;黃蘭香、林武同志任省委常委;韓永文、孫建國同志不再擔任省委常委職務。
傅奎,男,曾任中央紀委副秘書長、綜合辦公室主任,2014年2月任國家預防腐敗局副局長(專職,副部長級)。2015年08月21日,免去傅奎的國家預防腐敗局副局長職務。
官方公開的新聞報道顯示,傅奎長期在中央紀委監察部工作,曾任中央紀委監察部執法監察室主任,中央紀委副秘書長、綜合辦公室主任等職,並於2014年年初獲任國家預防腐敗局副局長(專職,副部長級)。
傅奎,男,1962年5月出生於新疆
2004.03——2006.05中紀委辦公廳副主任
2006.05——2009.06中紀委紀檢監察研究所所長
2009.06——2011.01中央治理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中央紀委監察部執法監察室主任
2011.01——2012.03中紀委副秘書長兼監察綜合室主任
2012.03——2014.01中央紀委副秘書長、綜合辦公室主任
2014.02——2015.8 國家預防腐敗局副局長(專職,副部長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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