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澎湃網報道,8月27日,商務部網站掛出《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於調整房地產市場外資准入和管理有關政策的通知》顯示,境外機構在境內設立的分支、代表機構(經批准從事經營房地產的企業除外)和在境內工作、學習的境外個人可以購買符合實際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
這意味著,境外人士在國內買房的限制十年來首度被打破。
「限外令」從2006年開始,當時人民幣持續升值,國內物業價值處於低谷期,當時大量的外資通過投資中國房地產進入中國市場。
記者了解到,當時包括上海北京等國內房地產市場有大量海外購房者進入,「海外購房團」一詞頻頻出現,比如2006年,上海市中心高端樓盤翠湖天地開盤時,曾有海外親友購房團一次性買入48套房產。
這種大規模買房的情況也直接導致了「限外」政策的出台。
2006年年7月,建設部等六部門曾聯合發佈《關於規範房地產市場外資准入和管理的意見》,明確規定境外機構在境內設立的分支、代表機構和在境內工作、學習時間超過一年的境外個人,可以購買符合實際需要的自用、自住的商品房,不得購買非自用、非自住商品房。
除了2006年出台的《關於規範房地產市場外資准入和管理的意見》以外,2009年還出台了「向境外投資方出售國內資產徵稅」規定。2010年11月,國家外匯局出台過規定,境外人士在中國境內只能購買一套房產,對境外個人及機構在境內購房進行了限制。2012年,國家發改委也發出過通知,對於提供給外籍人士的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外債需求,不予安排中長期外債額度。
而此次商務部的通知,意味著除了還在實行限購政策的城市,境外人士在國內購房的套數已經不受限制。
不過,條例也規定,對於實施住房限購政策的城市,境外個人購房應當符合當地政策規定。目前,北上廣深四個一線城市以及三亞還在執行限購政策,以上海為例,非上海戶籍的人士最多只能購買一套房,在沒有出台細則前,上海還將按照原來的規定執行。
實際上,針對開發領域,一系列限外令在今年3月開始悄然鬆綁。
今年3月,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商務部公佈最新《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5年修訂)》(商務部令第22號),在 「限制外商投資產業目錄」中,刪除了此前針對外商投資房地產的全部限制類條款。
這些限制類條款包括:土地成片開發(限於合資、合作),高檔賓館、高檔寫字樓和國際會展中心的建設、經營,房地產二級市場交易及房地產中介或經紀公司等。
中國房地產數據研究院執行院長陳晟稱,目前人民幣對外貶值,資金外流,房地產市場已經不存在外資資金過度投資的現象,限外令已經沒有存在的意義。
有國企房地產高層表示,取消境外人士國內買房的限制,實則影響非常有限,因為境外人士購房占比非常小,且國內住宅價格相比十年前可獲利的空間也很狹隘,因此,取消限外令對於住宅市場交易影響微乎其微。
陳晟也表示,此番取消限外令,對住宅市場的影響極小,但是取消了外商投資房地產企業辦理境內貸款、外匯借款結匯須繳付註冊資本金,簡化外商投資房地產程序等,對於外資在國內投資物流地產、商業地產、產業地產有一定幫助。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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