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9月8日下午,溫州市鹿城區檢察院通報溫州市區第一橋「火鍋先生」服務員朱某用開水淋女顧客一案的進展情況。9月6日,因涉嫌故意傷害罪,朱某被鹿城區檢察院批准逮捕。
朱某,男,1997年生,高中文化,河南人,案發前在「火鍋先生」店當服務員。8月24日晚6點多,被害人林某和家人在「火鍋先生」用餐,林某讓朱某給火鍋加水,兩人因加水問題起爭執。隨後,林某發微博向店老闆投訴朱某。
據澎湃新聞報道,沒過多久,店經理找到朱某詢問被微博投訴的事,朱某得知後找林某溝通,兩人再次爭執。接著,朱某回到廚房,用塑料方盒盛了半盒熱開水,走到受害人身旁,將開水直接淋到林某頭上,並將受害人摁倒在地毆打。林某母親及其他顧客將朱某拉開,朱某隨後離開現場。
民警到場後聯繫了朱某父親,朱某接到父親電話後主動回到案發現場。
鹿城區檢察院審查認為,朱某雖然是不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但作案手段較惡劣,社會影響面大,造成林某輕傷一級且尚未得到被害人諒解、尚未賠償經濟損失,故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8日晚,林女士的丈夫告訴記者,妻子的傷情還在恢復,已經花了10多萬元醫藥費,「現在要求他們賠償沒什麼意義,我們只想先把傷治好,這件事已經給我們家庭帶來很大的傷害。我到現在也沒有見過他們父子,他們也沒有當面和我們道歉,我怎麼諒解?」
「事情已經發生了,我們給別的家庭造成了傷害,對不起人家。事發後我就想當面道歉,都到了醫院樓下,但民警告訴我,受害者和家屬情緒不好,去了可能影響治療;而且事件調查時未成年人需要監護人在身邊,所以我只能寫了道歉信託人帶去。」8日晚,朱某的父親朱先生告訴澎湃新聞,現在他還是想登門拜訪,向林女士道歉,「即使她不原諒,我也認了。」
另據瞭解,林女士已委託浙江金克明律師事務所,就相關媒體及網絡用戶針對其所發佈的誹謗言論、侵犯隱私權一事擬定「律師聲明」。8日晚,林女士的丈夫向澎湃新聞提供了這份聲明。
「相關媒體和網絡用戶發佈、轉載大量虛構情節的文章和林女士的身份信息,內容包括:虛構事發情節,如有文章的標題為『一女子為了幾分鐘的快感,竟然把自己害死了』,捏造林女士被打是因為出言不遜,暗指應為自身過錯承擔後果;侵犯公民隱私權,林女士的身份證信息、照片被通過非法手段獲取後張貼於網絡,導致其生活受困擾;惡意人身抨擊,捏造虛假信息攻擊林女士,質疑其品德,引導輿論對林女士進行人身攻擊。」聲明表示,林女士從未對朱某進行辱罵等,並敦促相關媒體、網絡用戶停止轉載、刪除誹謗林女士的文章和不法信息。同時,林女士保留追究惡意侵權者法律責任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