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杜法祖)內地來港婦「教仔變斬仔」案8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判刑。一名婦人於本年5月因不滿兒子放學後遲歸家,怒揮菜刀砍斬兒子手臂,傷口長達5厘米。她早前承認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罪,署任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勸勉婦人,「以後要好好對小朋友」,輕判她12個月感化令。
55歲女被告林桂蓮8日在庭上表示「我好後悔」,願意執行感化令。她早前在警誡下承認控罪,供稱本想用刀背輕打兒子宣以阻嚇力。
林桂蓮在2005年從內地來港,現時是家庭主婦。其就讀中一的12歲兒子,與母及繼父同居於秀茂坪順天邨有4年之久,案發後,子暫居社署緊急兒童之家。
案情指,被告於本年5月19日傍晚6時半,責問兒子為何遲歸,2人發生爭執,被告憤而從廚房拿出25厘米長的菜刀,並意外砍傷兒子手臂。被告驚見兒子流血,方知自己誤用刀鋒斬傷兒子,立即送兒往醫院求治。翌日,兒子向老師講述事件,校方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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