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 蘇榕蓉 福州報道)福州市政府日前出台《福州市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福州市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項目的投資運營管理。
據記者獲悉,《意見》鼓勵在能源、交通運輸、城市建設、水利、環境保護、農業、林業、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醫療、衛生、養老、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務領域,採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優先選擇收費定價機制透明、有穩定現金流、市場化程度相對較高、投資規模相對較大(一般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需求長期穩定(合作期限一般為10年-30年)的項目,引入社會資本參與建設運營。
設立PPP項目投資基金
《意見》提出,已建成項目可植入PPP模式,引入社會資本並組建項目公司,通過項目租賃、重組、轉讓等方式對原項目進行升級改造或合作運營,盤活存量資產、提升經營管理水平、改善公共服務質量。對已界定為地方政府存量債務中的融資平台公司存量項目,《意見》同意引入社會資本參與改造和運營,減輕政府公共財政舉債壓力,騰出更多資金用於重點民生項目建設。
《意見》亦表示將加強財稅政策支持。各級政府整合一般預算、基金預算以及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中安排的行業扶持資金,發起設立PPP項目投資基金。鼓勵社會資本發起設立PPP項目投資基金,政府通過認購基金份額予以支持。對PPP項目可通過注入資本金、政府付費、可行性缺口補助、貸款貼息、擔保補貼等方式予以支持。
有利推進投融資改革
據記者瞭解,2014年9月,福建省決定在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等領域推出122個項目,鼓勵和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建設及營運。該次推出的項目都屬於定向精準促進投資增長的重要領域,鼓勵和吸引社會資本特別是民間資本以合資、獨資、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建設及營運,有利於深入推進投融資改革,推進投資主體多元化,進一步發揮社會資本作用。業界專家亦認為,在公共服務領域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是轉變政府職能、激發市場活力、打造經濟新增長點的重要改革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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