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河南靈寶市一民警在派出所門前用槍指向一名女子,並稱『打死你也白打』。」9月20日,一段民警在派出所外持槍指向一名女子的視頻在網上傳開。
據澎湃新聞報道,9月21日,靈寶警方回應澎湃新聞,警方已對上述視頻進行調查核實,將針對視頻內容發佈聲明,目前具體情況不便透露。
視頻顯示,事發場景疑似是在某派出所辦公樓外,路旁還停有警車;一身著警察制服的男子與一女子發生口角後,舉起槍支指向女子稱:「我就指你咋了?打死你也白打。」女子隨後走近說:「你打吧打吧,打死我打死我。」此時另一名身著警察制服的男子走近勸阻,但持槍男子仍未放下槍,繼續與女子爭吵。
視頻上網後被大量轉發,不少網友評論稱「嚇死人」,「警察可以隨便拔槍嗎」,「視頻中暫時看不出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
事後有網友指出,視頻中的持槍男子為靈寶市公安局大王派出所民警。
21日上午,靈寶市公安局上述工作人員稱,目前公安局已經瞭解到視頻的情況,進行了調查核實,但具體的信息尚不清楚,需要咨詢公安局宣傳科。
靈寶市公安局宣傳科一名負責人告訴澎湃新聞,今天(21日)會針對視頻內容發佈聲明,目前具體情況不便透露。
記者多次致電靈寶市宣傳部及新聞科電話,均無人接聽,網友所指的靈寶市公安局大王派出所電話同樣無人接聽。
公安部1999年10月9日下發的《公安機關公務用槍管理使用規定》(公通字[1999]74號),其中第十八條規定:非警務活動嚴禁攜帶、使用槍支;第二十二條規定,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警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的規定使用公務用槍,不得使用槍支的情形包括:處理一般治安案件、群眾上訪事件和調解民事糾紛、與他人發生個人糾紛時、使用槍支可能引起嚴重後果時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