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9月24日,在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的統籌協調下,我國司法、執法和外交等部門與美方密切合作,將潛逃美國14年的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鄺婉芳強制遣返回中國。
據和訊網報道,2009年5月,侵吞巨額公款潛逃美國的前中國銀行主管、大貪官許超凡、許國俊,於美國當地時間6日被拉斯維加斯聯邦法庭以共謀結伙犯罪、共謀洗錢和共謀轉移贓款等罪名,分別被判處25年和22年有期徒刑。他們的妻子鄺婉芳、余英怡,則各被判處8年有期徒刑。
他們在刑滿釋放後還將接受三年的看管,並歸還侵吞的4.82億美元。美國政府也將取消鄺婉芳和余英怡的美國公民身份。
美國拉斯維加斯聯邦法庭指出,上述四名被告在前後13年間,利用職權侵吞4.85億美元公款,並在其他國家洗錢。許超凡和許國俊還被判定觸犯簽證詐欺罪,他們的妻子被判定觸犯護照詐欺罪。鄺婉芳的兄弟鄺華寶也被起訴,但仍在逃。
此一審判去年在拉斯維加斯展開,由美國司法部刑事處的律師負責檢控,最後拉斯維加斯聯邦法官菲利普.普羅(Philip Pro)判決所有罪名都成立。
美國聯邦檢察官指控上述五人1991年開始共謀結伙犯罪,利用中國銀行聯行資金管理上的漏洞,批准不實貸款和轉帳,違規挪用廣東省轄聯行帳戶的大量資金,持續到2004年10月許超凡和許國俊夫婦被捕為止。
全案涉案資金達人民幣64億元,除一部分被用於填補許超凡等人以中國銀行開平支行名義挪用聯行資金炒賣外匯虧損造成的資金缺口外,其餘大部分涉嫌被許超凡等人貪污或挪用,總金額達5.9億多人民幣,2.4億多美元,2.8億多港幣和100多萬馬克。
中國銀行在2001年10月初,發現高達4.85億美元聯行款項不翼而飛,緊急調查後,發現開平支行前後三任行長許超凡、余振東、許國俊已下落不明,並將這筆巨資轉移到香港,購買房地產、炒賣外匯、股票,或經由賭場洗錢,將贓款進一步轉移到海外,並企圖把三百多萬美元存進拉斯維加斯幾家賭場洗錢,人也潛逃到加拿大及美國。
當年11月,中國公安部經由國際刑警組織發出紅色通緝令。2002年12月,余振東在洛杉磯被捕。美國當局在獲得中國保證不會處決余振東的保證後,於2004年把他遣送回中國。他是第一個由美方正式移送中方的外逃經濟嫌犯。余振東因貪污及挪用公款近20億元人民幣,2006年被判12年有期徒刑並沒收個人財產一百萬元人民幣。
許國俊夫婦於2004年9月在美國堪薩斯州被捕,許超凡於同年10月在美國奧克拉荷馬州被捕。美國聯邦檢方也指控許國俊與許超凡的妻子協助洗錢、非法入境美國,並用詐欺手段獲得美國公民權和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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