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2015年9月24日,在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的統籌協調下,中國司法、執法和外交等部門與美方密切合作,將潛逃美國14年的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鄺婉芳強制遣返回中國。
據羊城晚報早前報道,2009年5月6日,美國拉斯維加斯聯邦法院以洗錢、跨州轉運盜竊資金、護照和簽證欺詐等罪名,分別判處中國銀行開平支行前任行長許超凡和許國俊入獄25年和22年,並勒令被告退還4.82億美元的涉案贓款。同案的許超凡之妻鄺婉芳、許國俊之妻余英怡,也分別獲刑8年。至此,震驚全國的中行開平案終於告一段落,出逃北美的三個主犯無一逃脫法律的制裁。
中行開平案被稱為新中國最大的銀行資金盜竊案,涉案資金折合人民幣超過40億元,這一「紀錄」迄今未被打破。
朱鎔基氣憤不已開平案 批滿四頁A4紙要求嚴查
廣州環市東路有個小區叫華僑新村,門口拐右是一排別墅,其中有棟別墅2001年來常年閒置,沒有一點生機。這裡就是震驚中外的開平銀行「10·12」案件主犯許超凡出逃前在廣州最後的秘密落腳點。辦案民警告訴記者,許超凡出逃後,他們費盡周折,找到這棟別墅時,許超凡的轎車還停在院裡,車鑰匙都沒有拔出來。
八年來,從出逃、被抓、受審,許超凡等人牽動著大眾的神經,中國銀行賬上消失的幾十億人民幣,讓人沒有理由不關注這些銀行「黑洞」的製造者。
「10·12」專案組一位辦案民警近日接受本報專訪,透露了「10·12」案背後很多鮮為人知的秘聞。
案發:電腦系統集成 發現驚天「黑洞」
賬目虧空4.83億美元!案發地很快鎖定開平
2001年10月14日,省公安廳經偵總隊一位業務骨幹正在廣西參加公安部召開的一個會議,突然接到時任省公安廳經偵總隊長楊江華的電話,要他立即趕回來,越快越好!
從領導的急切語氣裡,這位辦案能手馬上意識到:出大事了。他立即從桂林飛回廣州。當天晚上9時,他接到領導電話立即趕到省公安廳,發現中國銀行廣東省分行很多重量級人物都在場。他很快瞭解到,中行開平支行出現巨大的資金「黑洞」!
原來,10月12日,中國銀行加強管理,將全國1040處電腦中心統一成一套系統,集中設置在33個中心。一聯網,正在集中的中行各分支機構的電腦中心反映出賬目上虧空8000萬美元,很快又飆升到4.83億美元!
數字過於巨大,工作人員最初以為是電腦系統出現了技術故障。經過幾番復算之後,結論仍然堅硬:中行發生了建國以來規模最大的銀行資金盜用案。
通過對賬目的分析,案發範圍逐漸縮小,先集中於廣東省,又鎖定到江門開平市。
正在這時,時任中行廣東省分行財會處處長的許超凡、惠州惠東支行行長余振東、開平支行行長許國俊突然失蹤。三人共同特點是,相繼擔任了中行開平支行的行長。
這位辦案能手回憶,15日凌晨3時,中國銀行廣東分行出具書面材料,正式向省公安廳經偵總隊報案。按慣例,該案本來應該是「10·15」案,但10月12日已經發現案情,最終採納了銀行方面的意見,定為「10·12」案。
出逃
狡猾主犯辦假證
改名逃到香港
案發後第二天三人改名辦假證逃到香港
接到報案,廣東省公安廳立即組織精幹警力,成立專案組,展開追查。當時,警方已經懷疑,許超凡等人可能已經出境,立即為有關人員辦理了赴香港的手續,同時準備在內地展開調查。
10月16日,有跡象表明,許超凡、余振東、許國俊有可能正在逃往上海。警方立即派人趕往上海,結果沒有任何線索。隨後,警方發現,許超凡等人使用假證件到了香港,分頭趕往美國、加拿大等地。牽引警方到上海,是他們故意製造的假象。
後來,余振東被遣送回國,接受審訊時,詳細透露了他們的出逃路線:10月12日,中行發現巨大資金漏洞後,立即在全行系統追查,這消息很快被中行廣東省分行財會處處長許超凡得知,但他不能確定。當晚他得知,中國銀行總行派來的人員,正在佛山吃飯,就給一位陪同人員打電話,這位同行不明就裡,十分爽快地告訴許超凡,中行正在查系統漏洞。
許超凡一聽,知道自己的末日來了,立即打電話給余振東、許國俊,要他們立即趕到廣州商議。在他眼裡,這兩人都是他的部下,是他提拔起來的—1998年,許超凡調任中行廣東省分行財會處處長,直接提拔江門分行信貸部經理余振東接任開平支行行長;一年後,余振東調任惠州惠東支行行長,開平支行下屬金城公司與銀貿公司經理許國俊接任行長。
其實,按照銀行管理規定,銀行行長不能連續從本地系統選拔,但許超凡等人做到了。余振東後來回憶,許超凡曾告訴他,開平中行的問題,「一定要自己人才包得住。」
余振東被遣送回國後告訴警方,其實,在10月12-13日,許超凡一直很猶豫。13日,三人在廣州商量如何應對時,余振東說,現在只有兩個選擇,要麼去檢察院自首,要麼出逃。
許超凡最終決定出逃。13日晚上,三人就持非法辦來的證件,出逃到香港。當時,警方費盡周折終於查到,原來許超凡持有的通行證姓名是「許日輝」,余振東改名叫「余榮忠」,許國俊叫「許結信」。
狡猾的許超凡在廣州到深圳羅湖口岸的路上,給香港的「馬仔」打電話,要他用車來接。一到深圳,就轉乘香港來的車,然後讓一個「馬仔」拿著三人的手機,一直往北走,先到上海,再到江西,害得警方撲到上海,撲了一個空!
出逃
儲戶兩日提取
2.5億元存款
專案組協助中行系統調配現金平息擠提風波
開平中行出現巨大資金「黑洞」,消息傳出,引起儲戶恐慌,他們紛紛到開平市甚至到鄰近的台山、恩平兩市的中行儲蓄網點,全額提取現金存款,僅10月17、18兩日,就有7000多儲戶提取存款2.5億多人民幣、美金1500萬元、港幣1000多萬元。
面對突然其來如洪水般的擠提事件,由廣東省公安廳成立的專案組臨危不懼,在省公安廳領導的指揮下,立即組織警力1000多人次,全天24小時維持各金融網點秩序,嚴防不法分子趁機破壞。同時,專案組協助中行系統,緊急調配大量現金投放到開平市各中行網點,以備儲戶提現;深入掌握儲戶思想動態,與有關部門一起不厭其煩地向儲戶做好宣傳和解釋工作。專案組的領導也親自前往開平中行各儲蓄網點做儲戶的工作。由於處置工作妥善及時,中行各儲蓄網點秩序穩定,沒有發生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10·12」案件案發,對開平中行系統產生了巨大的震盪,系統上下大多數員工不明就裡,一時間人心惶惶、人人自危,如果不及時對涉案的大量員工進行有效的防控,很可能造成新的資金流失,相關證據如果不能得到及時有效的保存,也會對今後的案件查處工作產生不可逆轉的損失。
專案組會同有關部門,迅速對中行系統採取外鬆內緊的立體防控措施:及時在中行系統內通報有關情況,使廣大員工對事態的發展有所瞭解,由此穩定人心,確保中行系統的正常經營;商請中國銀行廣東省分行及江門市紀委依照有關規定對重點涉案人員採取了「雙規」等有效措施,促進案件的查處工作;對與案件有關的一般人員,在做好政策教育、確保安全的基礎上,視情況採取崗位調動、暫時停崗等措施;對涉案的重點部門的人員及時進行調整,對相關資金往來予以有效的監控,防止新的資金流失;對有關證據集中保管,指派專人24小時看管,並建立嚴格的保管制度;建立嚴格的信息溝通和通報機制,既保證信息傳遞暢通又防止虛假信息在社會上散播。
案發後,專案組立刻派出多個辦案小組,火速趕赴全省十多個地區和港、澳地區,夜以繼日追查涉案資金的去向,在有關部門的大力協助下,依法查封、扣押大量涉案財物,有效防止了新的資金流失,盡最大努力減少國家財產損失,累計共挽回經濟損失折合人民幣達8億多元。
案金
中央工作組整理出84個專題材料
全案涉及資金
達64億元人民幣
通過省公安廳專案組的努力,全案脈絡基本清晰,全部涉案資金流向也基本查清,開平社會穩定得到進一步的鞏固。在這個基礎上,國家審計部門對開平中行涉案資金進行了全面的審計,中央工作組根據審計的情況,整理出84個「10·12」案件專題材料。專案組派出多名業務骨幹,聯合省人民檢察院、江門市人民檢察院的有關人員,進行初步審查。
至2003年7月上旬,通過半年多的調查取證,專案組終於查實了整個「10·12」案件是一起以原中國銀行開平支行三任行長許超凡、余振東、許國俊等人為首的特大貪污、挪用公款案。
他們主要的犯罪手段是:從1992年至2001年,利用銀行管理架構和聯行系統的漏洞,勾結開平滌綸集團公司、華士達制布企業有限公司等一些開平市的主要大型企業,以非法發放貸款、虛假貸款的方式盜用銀行資金,在境內貪污、挪用或通過非法的手段,將無任何貿易背景的外匯匯往香港潭江實業公司、友協貿易公司等,或通過「地下錢莊」調匯轉移到香港、澳門。
涉案款項在被盜用、非法流出境外的過程中,大批的銀行、企業具體經辦人員被利用,其中相當一部分人員有瀆職行為,依據法律的有關規定,都不同程度地涉嫌玩忽職守、違法發放貸款、國有企業人員失職和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等罪,個別涉案單位、個人還涉嫌非法經營、逃匯、詐騙、私分國有資產等罪。還有個別銀行工作人員趁銀行管理混亂之機貪污、挪用公款。
全案涉案資金達人民幣64億元,除一部分被用於填補許超凡等人以中國銀行開平支行名義挪用聯行資金炒賣外匯虧損造成的資金缺口外,其餘大部分涉嫌被許超凡等人貪污或挪用,總金額達5.9億多人民幣,2.4億多美元,2.8億多港幣和100多萬馬克。
在查清相關事實的基礎上,專案組對中央工作組提出的84個專題中的每一個專題以及涉案的241人和116個單位都從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是否構成犯罪和構成什麼犯罪和分清管轄的角度認真作了專題審查,做出結論。
調查
近10年時間內三人共轉移幾十億元資金
下屬加班十天
收入高達80萬元
專案組初步查明許超凡等人的犯罪事實:開平滌綸企業集團公司控股香港上市公司春暉股份,原材料進口多,外匯結匯方便。許超凡等人利用這一點,為開平滌綸企業集團貸款提供方便,有時甚至先貸款,再讓滌綸集團補辦手續。與此同時,許超凡等人虛構滌綸集團的貸款申請,通過滌綸集團從中行開平支行貸款,然後轉到自己設在香港的公司。
許超凡沉迷賭博不能自拔,他的司機被抓後供述:他陪許超凡到澳門賭場,許超凡4個小時就輸了6000多萬。
隨著調查的深入,許超凡等人涉嫌犯罪事實暴露得越多,越讓人心驚:在近10年的時間裡,三任行長在開平支行轉移了幾十億資金!而他們在事情敗露前,早已將老婆、孩子轉移到海外。
揮霍公家錢財,許超凡十分「大方」。他手下要突擊加班,有時加班一周或10天,有的人加班費高達70-80萬元!司機結婚,許超凡說:不好意思啊,我不能去了,給個小紅包意思一下。司機打開一看,是66萬元。
2001年11月,時任國務院總理的朱鎔基在廣州考察指導工作。看完案情反映材料,朱鎔基氣憤不已,在四頁A4紙上奮筆疾書,批示了很多話,第一頁報告的空白處都批滿了,要求有關部門嚴查此案。
2002年春節剛過,由中紀委牽頭,成立工作組進駐開平。辦案民警介紹,公檢法、銀行等各方面的人員,總共調動了六七百人。
查辦
兩百多涉案人員
沒有一人逃匿
涉案地方企業達100多個
專案組通過細緻的調查取證工作,對銀行和100多個涉案地方企業在「10·12」案件中各自所負的責任,進行初步甄別,慎防因處理不當而擴大打擊面,努力將該案對開平相關大中型企業的影響降到最低。經過努力,開平涉案的支柱企業基本保持正常運作,從而有力地維護了開平地方經濟的穩定和發展。
對涉案人員,專案組與涉案單位進行組織上的溝通,隨時掌握相關人員和社會動態,及時發現和消除不穩定事件的苗頭;對大量的涉案人員及其家屬進行政策法律教育,爭取他們配合查處工作,消除對抗情緒,排除不必要的阻力。由於措施得當、工作到位,除案發前潛逃境外的幾名犯罪嫌疑人外,其餘的200多名涉案人員得到有效控制,沒有一人逃匿,有力保障了下一階段查處工作的順利進行。
在案件查處工作的初期,專案組即立案查處了一批案件,抓獲了陳曉宇、周尚許、劉瓊等20多名關鍵的犯罪嫌疑人。通過大力審訊,查清了案件的多個關鍵環節,為偵破全案找到了突破口;大力開展追逃,抓獲了多名在涉案資金流出境外的環節中涉嫌犯罪的人員,對掌握全案的資金脈絡起了很大作用;依靠僑眷僑屬的優勢開展調查工作,掌握了潛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的大致行蹤,並收集好他們涉嫌犯罪的相關證據,做好跨國追逃的各項準備工作,為後來公安部將犯罪嫌疑人余振東引渡回國接受審判奠定基礎。
追擊
「兩許」出逃美國
被裁定洗錢罪
庭審時廣東警方將部分證人帶到美國作證
與此同時,跨國、跨境追擊逃犯工作,正緊鑼密鼓展開。
案發一周後,公安部向國際刑警組織提供了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對余振東、許超凡、許國俊的逮捕決定書。國際刑警組織迅速發出了紅色通緝令。 紅色通緝令被公認為是一種可以進行臨時拘留的國際證書。無論哪個成員國接到「紅色通緝令」,應立即佈置本國警力予以查證;如發現被通緝人員的下落,就迅速組織逮捕行動,將其緝拿歸案。
紅色通緝令發出後,美國很快根據線索盯上余振東。依據我國提供的證據,美國執法機關最終確認了余振東的真實身份。
包括公安部、廣東省公安廳在內的有關辦案人員多次趕赴美國,與美國相關部門商談協助事宜。
2002年12月17日,美國內華達州聯邦檢察官辦公室簽發了對於余振東、許超凡、許國俊三人的逮捕令。兩天之後,余振東在洛杉磯被美國當局以涉嫌欺騙手段獲取簽證罪逮捕。
為順利解決余振東的遣返問題,2003年我國有關部門對美國相關部門書面承諾:余振東將不會因1992至2001年間開平支行案的犯罪行為而被判死刑,刑期亦將不超過12年;亦將不會在監禁期間被虐待。經過多次磋商,最終於2004年4月16日順利將余振東遣返回國。
2004年,許國俊在美國堪薩斯州一個小鎮被捕,許超凡也在俄克拉荷馬州的一個小鎮被捕。今年8月被美國地區法庭裁定合謀詐騙、合謀洗錢以及合謀轉運盜竊錢款等罪名成立。
庭審「兩許」時,廣東警方曾配合美國法院,將部分證人帶到美國作證;美國曾在白天鵝賓館設立視頻系統,讓國內證人通過視頻,當庭作證。據悉,這種做法開創了中國與美國司法合作的先河。(註:該文章在2008年12月15日刊登於羊城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