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杜法祖)王維基旗下的香港電視網絡前年申請免費電視牌照失敗後,試圖轉戰流動電視網絡,但遭通訊辦禁止使用數碼地面多媒體廣播(DTMB)制式傳送流動電視,並指港視要先取得免費電視牌照才可使用DTMB制式。港視日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決定。法官29日裁決時指,DTMB制式與現時的無綫電視與亞洲電視無異,而《廣播條例》的目的是從無處不在的電視節目中保護兒童及公眾道德,任何制式均應受規管,裁定港視敗訴。
法官區慶祥29日在頒下判詞時,裁定港視司法覆核敗訴,須支付訟費予通訊辦。法官在判詞中指,根據《廣播條例》,只要電視服務擬供或可供由超過5000個指明處所(即任何住宅或酒店房間)的觀眾接收,便須申請電視牌照。港視早前指節目可供4000多幢高樓大廈接收,顯然超過法定限額,即須申請牌照。
港視早前稱,《廣播條例》立法時未有流動電視服務,故條例不適用於限制流動電視服務,認為通訊辦決定違反政府政策及港視的合理期望。惟法官指DTMB制式即使不是經天線「入屋」,但仍能一家大小收看,與無綫電視與亞洲電視等免費電視無異。因《廣播條例》的目的是從電視節目中保護兒童及公眾道德,故要規管觀眾人數,DTMB制式亦須被規管。法官重申政府認為條例不適用的,僅限於非「入屋」、即非指定處所接收的服務,例如iPad等。
港視早前指即使被判敗訴,仍希望向法庭尋求其他頒令,包括已取得綜合傳送牌照(UCL)的港視,只要符合不在大廈天線連接數碼接收器等條件,就不須取得電視牌照,及可使用數碼視像廣播(DVB-H)制式提供服務。惟法官指有關要求屬假設性居多,法庭不宜行使酌情權頒令,故拒絕申請。
通訊辦發言人對29日法院判決表示歡迎,並重申根據法院的裁決,流動電視服務持牌人在選擇傳送制式時,須確保其服務符合所有法例要求及其傳送者牌照規定。
他重申,若流動電視服務持牌人在實質上,同時提供的電視服務擬供或可供由超過5000個指明處所組成的觀眾接收,(即所謂「入屋」服務),便須根據《廣播條例》領取相關牌照,與其他傳統免費/收費電視持牌人一樣,受同一套發牌和制度規管,以保護兒童及社會道德。
發言人又說,通訊局與通訊辦樂於協助香港流動電視網絡,推出符合相關法例和其傳送者牌照要求的流動電視服務。
特區政府歡迎法院的決定。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29日重申,經營者如在實質上提供「入屋」電視服務,都必須按《廣播條例》提供服務。
【話你知】
中國移動香港有限公司附屬公司China Mobile Hong Kong Corporation Limited(「CMHKCL」)於2010年8月發獲發綜合傳送者牌照,並於2012年2月推出流動電視服務。2013年12月20日,港視宣佈完成收購CMHKCL的全部股權,並將CMHKCL改名為香港流動電視網絡。2014年1月,香港流動電視網絡向通訊辦表示擬將原本採用的CMMB制式轉換為數碼地面多媒體廣播(「DTMB」)制式以傳送其流動電視服務。
目前,兩家免費電視台現以DTMB提供免費數碼地面電視服務,通訊辦認為香港流動電視網絡轉用DTMB制式而沒有實施有效的措施,意味著本港超過5000個指明處所組成的觀眾將接收到其流動電視服務,香港流動電視網絡因而須根據《廣播條例》的牌照規定,領有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及/或本地收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加上通訊辦認為住戶電視機通過大廈內同軸電纜分配系統或屋頂天線等固定裝置接收到流動電視服務,會構成由香港流動電視網絡提供固定服務,違反流動電視牌照附表。
因此,通訊辦於去年3月向港視發出律師信,要求依據《廣播條例》確保擬使用的DTMB電視訊號,不被多於5000伙住戶接收,否則須申領免費或收費電視牌照。港視和香港流動電視網絡質疑通訊辦認為使用DTMB制式而沒有實施有效的措施提供流動電視服務須根據《廣播條例》領取牌照的意見,於同年4月11日向法院申請許可,就通訊辦的立場提出司法覆核。法院剛於昨日頒下裁決,判通訊辦勝訴。 |